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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申论指导:请示的格式要求

发布:2016-03-02    来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请示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和落款四部分组成。
  
  1. 标题
  
  标准的标题格式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组成,如《××省教育厅关于××的请示》;有时标题也可省略发文机关,如《关于××的请示》。需要注意的是,请示的标题,其事由不能写得含糊其辞或者笼统抽象,而要明确写清请示批准的问题是什么。
  
  2. 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是指请示报送的主管机关,要求另起一行顶格写,而且必须是全称或者规范化的简称。
  
  3. 正文
  
  正文部分由请示的事由、内容、要求三部分组成。
  
  (1)请示的事由
  
  请示的事由或起因,在正文的开头部分先撰写。它是请示正文的重要构成部分,必须抓住问题实质,切中要害。
  
  (2)请示的内容
  
  请示的内容或者事项是指上级机关批准、帮助、解答的具体问题,是正文的关键部分。请示的事项要求具体明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实际情况,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3)请示的要求
  
  请示的要求,即正文的结尾。一般有固定格式的请求语,如“当否?请批示”,“以上意见是否妥当,请批示”,“以上请示,请批复”等。
  
  4. 落款
  
  要署上写请示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并写上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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