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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石台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2010-04-20    来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2010年石台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就我县201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2010年石台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技能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报考年龄具体计算截止到2010年4月30日。

(三)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核、公示、审批、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统一在池州人事编制网(http://www.ahczrs.gov.cn)、池州人才网(http://www.ahczhr.com)、石台政府网(http://www.ahshitai.gov.cn)等有关媒体公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地点:报名时间为2010年4月21日—4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设在石台县林业局三楼会议室。报名咨询电话:0566-6023519。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正式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和经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若不真实,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4)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5)符合招聘条件,且服务期已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要认真填写服务期已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信息。

(6)考试费用按物价部门文件规定收取。

4、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紧缺专业或急需人才的招聘岗位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决定。

报名结果将于2010年4月26日在石台县政府网上公布。因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应于当日改报其他相关职位。

(三)考试:分笔试与面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两部分。采用百分制计分法。

⑴主要内容为:

①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为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常识判断和资料分析五部分(100分)。

②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计算机、公文处理(100分)。专业知识为职位所需的业务知识(100分)。各岗位专业知识考试范围,由其主管部门在报名时提供。

⑵地点与笔试时间:

地点详见准考证,时间为2010年4月30日(星期五),具体安排为:上午8∶00─9∶30《职业能力测试》;10∶00─12∶00《公共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

根据皖人发[2008]44号文件规定,凡符合招聘条件,且服务期已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加2分。

笔试成绩:参加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的,按5∶5合成笔试成绩;参加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专业知识考试的,按4∶6合成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于5月6日在石台政府网予以公布。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于当日提出书面申请,办理查询。

2、面试:面试人数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当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开考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报考人员为硕士研究生的,可根据本人意愿直接进入面试,不占面试指标。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县人事局统一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以百分制方法计分。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按照笔试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只参加面试或技能测试的硕士研究生,以面试成绩为合成总成绩。

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在石台政府网予以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和考核人数依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若总成绩相同,则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成绩仍相同,考专业知识的依照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考公共基础知识的依照笔试成绩中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当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经研究同意开考的,其总成绩应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检。

体检由县人事局负责具体实施。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的标准或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和程序,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在收到复检通知三日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考核由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具体实施。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形成完整的考核材料。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在拟招聘人员公示结束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依照前述办法递补)。

(五)公示与审批

招聘考试结果、拟聘人员名单均在县政府网公示,其中: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名单(体检和考核合格者)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招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报县人事局办理相关手续。

(六)签订聘用合同

经县人事局同意后,应聘人员凭《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工作介绍信》到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报到,用人单位必须在15内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入编、核资等手续。

对未按时报到或报到后未按时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入围面试人员可按上述程序递补。

附件:2010年石台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石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O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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