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繁昌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考核后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分报名、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考人员须提供学历证明(书)、有效身份证件和就业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和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 业生就业推荐表》,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4张,并如实填写《2010年繁昌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对于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 资格。
2、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应不小于3:1。不足3:1的,原则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
3、报名时间:4月26日-30日
报名地点: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二楼)。
考试费用: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文件(皖价费〔2006〕226号)规定,笔试费每人4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再交面试费每人70元。
(二)考试
1、笔试内容
公共科目(40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专业科目(60分):具体如下
(1)县经委下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
采矿专业:力学、矿业工程、计算机基础知识与应用。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经济基础知识。
(2)县审计局下属投资审计中心基建投资审计、综合审计岗位:
工民建专业:建筑施工、建筑类法律法规、建筑制图与识图、建筑力学、建筑结构。
笔试时间为5月8日上午8:30-10:3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报考职位应具 备的实践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处理问题能力、知识面及仪表气质等方面。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者, 按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若最后一名入围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除遇优先条件外,启用B卷加试)。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招聘部门派员参加,县 监察局全程监督。体检标准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在繁昌县以外的县及县级以上医院进行。 体检费由考生自付。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出现人选缺额时,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成绩相同者按上述方法确 定递补人选)。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业完成情况,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
4、公示
对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审定拟招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七天。
5、聘用
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被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 实行一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纳入单位编制;不合格者不再聘用,其档案转至县人才交流中心。正式聘用后五年内不得流动。
附件:繁昌县部分事业单位2010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0年四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