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2010年警察职位体能测试通知
考生:
根据《亳州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体能测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体能测试的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的原则;
(三)方便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四)回避和强化监督的原则。
二、体能测试对象、人选的确定
测试对象:为报考我市警察职位,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
测试人选: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最低合格分数为50分)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4:1的比例(同职位招考计划数在10名以上的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试人选。
三、体能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6月30日上午7:00—12:00;下午1:30—6:30。
地点:亳州二中(人民西路)。
四、体能测试项目、标准
男子组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女子组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合格成绩标准执行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印发的《安徽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皖人发〔2008〕3号)和招考公告的规定。每个考生达标3项测试即为合格。已确定3个项目合格的考生,可以不再参加第4项测试。
五、体能测试确认
报考亳州市2010年警察职位的考生于6月28日至2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市人才市场一楼大厅(三曹路与毫古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办理体能测试手续,领取体能测试通知书。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函〔2007〕162号文件规定,每人缴纳体能测试费用55元。
需要携带的证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凡不按时办理体能测试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相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