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及其附属医院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选调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宜政办发〔2008〕1号)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以及公开招聘和选调人员若干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发[2010]14号)的精神,经批准,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及其附属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我校及附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5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要求等见附表。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010年9月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中专任教师和附属医院部分医生岗位要求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生年龄须在28岁以内(1982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须在35岁以内(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二)应聘人员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按照制定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公示初选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安徽公务员考试网、安庆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安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安庆人才网、安徽教育人事网、和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同时发布。
<二>报名
由学校负责报名登记和资格初审等具体工作。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21日-25日(星期三至星期日)
2、报名地点:安庆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三楼300室(市府路7号)
(联系电话:0556-5306012,5197707,5897207;电子邮箱:aqyzrsc@126.com)
3、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时,应聘者应携带下述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底版一寸照片三张。在职人员应持有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特殊职位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
除报考附属医院不孕不育研究所、肝肠科和肾病专科岗位的硕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外,报考其它职位的考生,均需参加笔试。报名时须缴纳笔试报名费(每科45元/人)。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同时,须提供能够证明其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件、材料(如户口簿等),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办理免交笔试费手续。
<三>资格审查
学校对照报考条件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审查,
并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审。
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笔试
1、笔试科目:
⑴报考专任教师岗位的人员,笔试为以下两个科目。
其中:报考专任教师(一)岗位(解剖学、免疫学、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皮肤病学、传染病学、康复医学、公共卫生学和护理学等专业)的人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医学基础知识测试》。
报考专任教师(二)岗位(药剂、营销、药物分析、制药工程与设备、药理、天然药物化学、中药等专业)的人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药学基础知识测试》。
报考专任教师(三)岗位(化学、思想政治教育、英语、计算机等专业)的人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职业能力测试》。
⑵报考辅导员岗位的人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职业能力测试》。
⑶报考附属医院岗位各专业的人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医学基础知识测试》。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英语、计算机、综合常识、写作;职业能力测试的主要内容: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
以上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00分,计算笔试总成绩时按每科各占50%,笔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分。
《职业能力测试》科目参考用书为《2011年中央国家机关、安徽省市各级公务员考试复习资料》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皖人发〔2008〕44号文件规定,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程序审核后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增加2分。符合加分规定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持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盖有省人事厅钢印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于报名时到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市府路7号)进行集中审核确认。
2、笔试时间:另行公告。
<五>面试
1、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其中,报考附属医院不孕不育研究所、肝肠科和肾病专科岗位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方法:专任教师采取试讲考核,报考附属医院不孕不育研究所、肝肠科和肾病专科岗位的考生直接由附属医院进行综合面试考核;辅导员和附属医院其他岗位人员全部采取结构化面试。
3、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学校及其附属医院共同组织(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4、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权重进行合成得出总分,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成绩相同者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考指标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5、对岗位招聘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低于1:3的,确定该岗位面试的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且有考官组建议聘用的考核意见,对未达到该要求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核。
6、凡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按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人,缴纳方式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核
体检工作在指定的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皖人发〔2005〕24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
考核工作由学校负责。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原单位)表现,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体检、考核不合格以及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在本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学校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再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待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精神,学校及附属医院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抽调专人成立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报名资格审查情况的复审、考试等具体工作。
联系电话:
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
0556—5306760;5306012
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0556-5197707
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556—5897207
安庆市监察局0556—5346300;5346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