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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国家安居工程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2010-08-16    来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因工作需要,报经滁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我中心拟公开招聘工程技术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招聘岗位、人数
  (一)施工现场管理人员7名。
  (二)工程预决算人员1名,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电气专业人员1名。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年龄在25-35岁周岁之间。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从事本专业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为工民建、土木工程专业毕业;
  工程预决算人员,必须具有造价员以上职称。
  (四)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品行端正,业务素质好、沟通协调能力强。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0年8月15日-8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30(节假日有人值班)。
  (二)地点:市安居中心(凤凰西路21号)
  (三)联系电话:0550-3011759、13605500043
  四、报名办法
  (一)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符合资格条件者,在报名登记、资格审核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考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即通过考官对考生的提问,考查考生从事本岗位工作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分值为100分。
  六、录用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岗位数按1:1的比例录用(若应聘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人数,择优录用,具体人数由我中心确定)。
  七、工资福利
  一经录用,双方即签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第一年月工资1500元,我中心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为录用人员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其他福利与本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待遇,全年月平均收入不低于3000元。合同满一年后,双方若有意向,再签下年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具体根据每人工作表现确定。两年内录用人员未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期满后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双方均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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