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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县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2010-12-23    来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铜陵县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铜陵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铜政办〔2008〕87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为缓解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用人急需现状,经县政府同意,我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招聘79名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和年龄等资格条件。报考年龄具体计算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本方案通告前所在地户口)。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铜陵县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计划表》(附后)。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0年12月23日之前在铜陵人事人才网、铜陵县人民政府网、铜陵县人力资源网等媒体上同步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1年1月5日—7日(星期三-星期五),逾期不再补报
上午:8:30—11:30,下午:02:30—05:00。
报名地点:县人才服务中心(公安路1号);
咨询电话:0562-8812983、8822756。
2、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须本人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2011年1月17-18日(星期一-星期二)凭本人身份证到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
3、报名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证件
A.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B.对于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各类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需书面呈报有关事项承诺书、提供能证明学历层次的有效证件方可报考。同时需在考核阶段、考核单位通知的三日内提供毕业证书及其它相应证件的原件。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均须填写《铜陵县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资格审查表》,提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数。
报考因比例不足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时间通知报考者改报其它岗位。
(3)考试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规定:笔试每科45元,面试每人80元。特殊困难的报考人员(城镇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农村特困救助证”原件、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考试费。
(4)资格审查办法: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原则上在报名时予以当场认定。报名及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者,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 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占40%。
1、笔试
(1) 笔试科目
笔试两个科目,一份试卷,卷面分值满分为100分。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基础知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数量关系、语言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能力,分值占70%;综合基础知识主要考政治常识、法律常识、行政及经济管理、机关公文写作、省情、县情等内容,分值占30%。
本次笔试旨在测试考生报考岗位应具备的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复习教材。考生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教材》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定于2010年 1月20日(星期四),上午  8:30— 11:00 。
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题本,总分100分。
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笔试人员中按2: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按比例确定的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并列者,可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资格确认时,考生放弃资格造成面试对象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若笔试成绩相同,一并参加面试。如仍缺额,不能形成有效竞争,该岗位的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同组面试成绩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四)体 检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合成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除市容协管员岗位的考生外,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相同者,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虑到市容协管员岗位工作的特殊性,在报考该岗位考生出现总成绩相同时,以退伍士兵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按总成绩比照上述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自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以提出复检要求,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核与公示
体检合格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标准和方法参照《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实施细则(试行)》(皖人发[1999]58号)执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核。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因考核不合格者出现人选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考核工作结束后,报请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限为5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逾期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与待遇
(一)聘用。公示无异议,由县人力资源局向考生发出《铜陵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聘用通知书》(以下简称《聘用通知》)。考生凭《聘用通知》3日内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到,逾期没有报到者(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办理延期报到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并不再递补。
(二)待遇。受聘人员占用招聘单位编外聘用指标,实行编外劳动合同管理,合同期限一般为3-5年。聘用待遇比照现有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待遇执行。
(三)档案管理。聘用人员在岗期间用人单位应为其建立相关用工档案,其人事档案可交由县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五、纪律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对没有按本方案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并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于2011年3月20日之前全面完成。招聘工作有关具体要求、公示等事项,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铜陵人事人才网、铜陵县人民政府网、铜陵县人力资源网上同步发布,广大考生要密切关注网络考试信息的发布,否则,不能按规定及时参加有关招聘程序,视同弃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8812645(县监察局)、  8829316(县人力资源局)
六、本方案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铜陵县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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