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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之定义判断练习(九)

发布:2011-06-20    来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1.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下列行为属于职务侵占罪的是(  )。
  A.王某是出租车司机,将乘客遗失在他车上价值5000元的物品占为己有
  B.刘某是建筑公司一工地的材料工人,负责工地模板等物品的调拨,几次私自将公司的建筑模板卖给一个过路的车主,共卖了2万元
  C.刘某是单位的保管员,一天趁其他同事不注意的时候,将一个200元的录音机拿回家给儿子用
  D.赵某是一大钢铁公司的会计师,为了增加公司的利润私自作假账,使公司偷税高达200万余元

  2.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争议的要求通过审判予以解决的某一民事法律关系或权利。
  根据以上定义,下列属于诉讼标的是(  )。
  A.原、被告之间发生纠纷的1 000元的借款
  B.原、被告之间发生的名誉受到诽谤的伤害
  C.原、被告之间发生的起诉与被起诉的关系
  D.原、被告之间发生的抢劫与被抢劫的施、受害关系

  3.机器人:是一种自动化的机器,所不同的是这种机器具备一些与人或生物相似的智能,如感知能力、规划能力、动作能力和协同能力,是一种具有高度灵活性的自动化机器。
  根据以上定义,下面哪种是机器人?(  )
  A.自动化生产线上的机器
  B.一种人型的能用几种语言的机器
  C.一种会参加足球队比赛踢球的机器
  D.一种外观像人的机器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及解析
  1.B。此定义的关键点在于: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选项A的财物不是出租车公司的,不符合定义。选项C数额较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职务侵占罪的侵占数额要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选项D赵某没有将财物占为己有。B虽然没有明说将财物占为己有,但从刘某的“私自”行为可以推断得出。本题唯有B最符合题意。

  2.A。根据定义,“诉讼标的”有这样几个构成要件:当事人争议的、需要人民法院通过审判解决、民事法律关系或权利。在所给的四个项中,A项是关于借款的纠纷,这是一项民事诉讼,需要人民法院予以审判解决,符合“诉讼标的”的条件,故是正确答案。B项是一项名誉受到诽谤的诉讼案件。诽谤,属于刑事法律关系,所以排除B。C项原、被告之间的起诉与被起诉关系并不属于需要法院审判解决的法律关系,故不属于诉讼标的。同样,D项原被告之间的抢劫与被抢劫的施、受害关系明显是刑事法律关系,与题意不符。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3.C。此定义的关键点是:与人或生物相似的智能,如感知能力、规划能力、动作能力和协同能力,是一种具有高度灵活性的自动化机器。A项只是普通的机器,B项中机器只是与人外形相似,能用几种语言,不一定具备类似人或生物的智能,D项只是外形像人,不符合其他的要件。所以可排除A、B、D。而选项C说的能参加足球比赛的机器,肯定是具备了类似于人的各种能力才能从事人类的活动,符合定义,所以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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