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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安徽省萧县公开招聘城乡规划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2011-07-11    来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城乡规划建设工作,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宿人社发[2011]16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规划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招聘方法和程序
  实行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的方法,按照发布招聘岗位、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拟招聘城乡规划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职位及条件详见下表:
用 人
单 位
单位性质
招聘职位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萧县城乡规划局
全额拨款事业
工作人员
5
城乡规划、建筑学、给排水、园林艺术、测量等专业及相近专业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
学士以上学位
 
28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或者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年龄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7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⒉遵守宪法和法律;
  ⒊具有良好的品行;
  ⒋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⒍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
  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⒈报名时间:2011年7月25日---2011年7月29日。
  ⒉报名地点:萧县人社局会议室(县政府四楼原县人事局会议室)。
  ⒊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住建局抽专人共同组织。
  ⒋报名时注意事项:
  ⑴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近期同底版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经审查同意后填写《萧县公开招聘城乡规划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⑵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每人缴纳笔试费90元。凭报名费发票和本人身份证于2011年8月19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⒈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写作、综合常识、判断推理、英语、计算机等知识,满分为100分。《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为城乡规划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⒉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⒊笔试成绩计算:根据《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按4:6加权计算为笔试成绩,然后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笔试成绩公布:通过萧县人事人才网(
www.xxrsj.gov.cn)进行公布。
  (五)面试
  ⒈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列顺序,按职位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若出现与最后一名入围人员分数相同情况的,则同时进入面试)。
  ⒉面试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
  ⒊面试的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参加面试人员每人缴纳面试费80元。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最终考试成绩的合成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加权计算为最终的考试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合成考试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排序)。
  (七)体检和考察
  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列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考核时主要考核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个人计生情况等。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考职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经研究批准后,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关待遇。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聘后待遇及管理
  新聘用人员一律凭人社部门签证的聘用合同书,办理行政、工资等相关手续,聘用后享受财政全额供给,其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按现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聘期内的管理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工作的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人才流动开发股:0557-5027073;
  县住建局人事股:0557-5022161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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