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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徽商职业学院招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2012-07-03    来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徽商职业学院2012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2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115号)规定和相关要求,并结合徽商职业学院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学院按照1:4比例确定专业测试入围人员名单,并已完成资格复审工作(专业测试入围人员名单、成绩附后)。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面试与专业技能考核(试讲、主题班会、笔试、工程现场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面试安排
  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和适应岗位工作的相关能力及仪表气质等。
  2、专业技能考核安排
  按招聘岗位的不同要求,分别采用如下方式进行。
  (1)岗位代码300694、300695、300696、300697、300698、300700、300702、300703、300705以试讲方式考查应聘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
  岗位代码300699、300704以召开主题班会方式考查应聘人员思政教育能力和素质。
  以上人员需提前30分钟抽签确定考核内容,并在指定的时间内封闭准备。试讲及主题班会时间为每人20分钟。
  (2)岗位代码300706以笔试方式考查相关业务理论、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时间为90分钟。
  (3)岗位代码300707以工程现场测试方式考查职业实践技能,时间为每人20分钟。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定于2012年7月8日进行,具体时间为8:30-18:00。考生请于8日7:40前到徽商职业学院槽郢校区(合肥市槽郢路15号)学术报告厅报到,由工作人员统一带至专业测试场所。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于专业测试的当天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三)专业测试费用
  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在办理资格复审手续时,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
  (四)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若干个面试组和专业测试考官组,每组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五)专业测试成绩
  如300706、300707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则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其他岗位,以当日参加同一种类专业技能考核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专业测试成绩按面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计分。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35%,专业测试成绩占65%。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国资委和徽商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六)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徽商职业学院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徽商职业学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学院网站和省国资委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国资委审查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应届毕业生如在2012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社厅和省国资委的指导监督下,由徽商职业学院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国资委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8580673
  监督电话:0551-8580908
  附件:徽商职业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入围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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