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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黄山市考录公务员体检名单及相关事项

发布:2012-07-03    来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关于黄山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认真做好全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审批录用等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2〕91号)精神,现将黄山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2012年7月5日、6日。
  二、体检地点:详见考生体检通知书。
  三、办理体检确认手续
  1 、请入围体检的考生(见附件)于7月2日和3日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均为原件),以及两张网络报名时所提交的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到黄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屯溪区滨江东路8号,市体育馆附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办理体检确认手续,缴纳体检费用(男304元/人,女313元/人),领取《体检通知书》。窗口工作时间为9:00-17:00。工作时间联系电话0559-2355345(考录办),0559-2330639(窗口)。
  如委托他人代办体检确认手续的,受委托人除携带上述证件外还须携带考生书面委托书、受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留档)办理。因委托他人代办出现《体检通知书》遗失等问题的,责任由委托考生自负。
  2 、不按规定时间办理体检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由此出现招录职位体检人选缺额的,按规定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部分专业警察职位体检适用标准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要求,报考我市人民警察外语、信息通信、金融财会、法医、网络安全管理等职位的,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报考人民警察其他职位的,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其他体检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黄山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入围人员
  黄山市考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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