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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2012年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

发布:2012-07-06    来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六安市2012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六安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办〔2012〕9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2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成立领导小组
  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又是一项新的任务,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成员单位为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市编办行政机构编制管理科、市公务员局、市人社局考试指导办公室。
  二、组织分工
  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市委组织部负责市直党群部门的遴选工作;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负责市直政府机关的遴选工作。各有遴选计划的市直机关单位配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组织实施本单位公开遴选的相关工作,负责报名、资格初审、考察考核、体检等工作。
  三、遴选方式和范围
  公开遴选公务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从县(区)以下机关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包括已经录用且锻炼期满的选调生)中公开择优遴选科以下公务员。市编委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遴选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遴选公务员的人员,除应当具备办〔2012〕9号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遴选程序
  1、制定遴选计划
  遴选计划由遴选单位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和职位要求编制。主要内容包括遴选单位编制、职数和缺额情况,以及公开遴选的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见附件2),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于7月16日前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
  2、发布遴选公告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根据遴选单位提出的遴选计划,组织制定遴选职位方案,并在六安市人民政府网、六安先锋网、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遴选公告。
  3、报名
  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到遴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间一般为7天(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报考者不得报考与遴选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报名时须填写《六安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并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③任职资格条件所要求的有关文件资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④近期1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审查
  (1)遴选单位负责本单位遴选公务员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向报考者说明理由。资格初审结束后,各遴选单位汇总考生报名信息,填写《六安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人数汇总表》(见附表4),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
  (2)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对报名人员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3)报考职位的调整。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低于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遴选计划。
  (4)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
  5、组织考试
  遴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会同遴选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
  笔试、面试试卷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统一命制,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为2:1。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
  6、考察和体检
  1、考察。根据遴选职位名额和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遴选职位名额不足3人的,差额1人; 3人及3人以上的,差额2人。各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依据遴选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考察中还要注意了解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并对考察对象报考资格条件、相关信息和材料、有无报考职位回避等情况进行核实。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1:1的比例研究提出拟遴选人员名单。
  2、体检。对考察合格者,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会同遴选单位在指定的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因体检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的,从进入该职位的考察人员中重新确定拟遴选人员(体检对象差额2名的,按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工作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体检结果必须由医院、体检医师和监督人员同时签字确认。
  7、公示、试用和审批
  1、公示。①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由遴选单位党委(党组)集体讨论,提出拟遴选对象,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同意后,在拟遴选对象所在单位、遴选机关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所属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遴选单位名称,拟选调人员基本情况、准考证号、现工作单位,拟调入的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
  ②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办理调动、备案手续。对存在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2、试用和审批。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动、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六、时间安排
  7月下旬,发布遴选公告;8月上旬,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8月中下旬,组织笔试和面试;9月中旬,组织考察、体检;10月中旬前完成公示和审批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公开遴选公务员要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办法等有关纪律要求,特别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坚决杜绝和严肃查处违反公务员考录工作纪律的现象。
  2、遴选单位工作人员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3、报考人员工作单位应积极推荐人选,并支持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优秀公务员报考,不得无故阻止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参加公开遴选。
  4、违反遴选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或遴选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5、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管理部门或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泄露试题和其他遴选秘密信息的;
  (2)利用工作便利,伪造考试成绩或者其他遴选工作资料的;
  (3)利用工作便利,协助报考者考试作弊的;
  (4)违反考察有关规定的。
  6、遴选单位及有关部门在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六安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自觉接受监督。
  7、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市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有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举报,纠正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者建议。
  附件2:六安市2012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申报表.xls
  附件3:六安市2012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xls
  附件4:六安市2012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人员汇总表.xls
  附件1:
  关于成立六安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委,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工委,市直有关单位党组(党委):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六安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陈昌虎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成  员:周家洋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党
  组书记
  李承鲁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组织员办公室
  主任
  马德俊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联党组书记
  袁孝友  市编办主任
  王  琢  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杨林森  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郝  霆  市人社局副局长
  许秀旗  市教育局副局长
  田维胜  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科长
  田维权  市公务员局副局长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田维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志斌、赵锦文、潘成林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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