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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亳州市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发布:2012-08-17    来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做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213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公益性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244号)和《安徽省2012年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要求和安排,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2年我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计划实施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招聘234名。其中:谯城区25名,蒙城县39名, 涡阳县50名,利辛县120名。
  二、招聘对象
  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为,亳州籍离校2年以内(2011、2012年度毕业生)目前未实现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三、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复核、体检、公示、签约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的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www.apta.gov.cn)。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2年8月21 日9:00至8月25日16:00
  2、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招聘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2012年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县、区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3、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8月26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未通过审查的,在8月26日16:00之前完善信息后可以再报。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考试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账户,或建设银行的储蓄卡、生肖卡、信用卡、双币种贷记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8月28日16:00前按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报名确认后,于9月11日至9月13日从该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缴费。9月14日至9月16日期间,到市就业人才服务局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市各级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2年9月15日上午9:00—10:30《职业能力测试》;下午14:00—16:00《申论》。
  笔试地点:设在市政府所在地(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
  笔试后,按《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复核、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三)复核、体检和公示
  复核、体检和公示工作由市统一组织实施。资格复核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对复核、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公示期三天。
  (四)签约聘用
  考试、复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七天后无异议,经培训合格后,由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四、待遇
  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工资由省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月工资标准为1500元。被聘用人员工作期间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期限三年,聘用期间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五、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毕业生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领导小组对招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招募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并加大招募工作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
  对在本次报名和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监察厅《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由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1、政策咨询:0558—5132269  5132279   5132265;
  2、考务咨询:0558-5118606;
  3、监督举报:0558-5555812、5991155。
  4、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联系人及电话:
  亳州市 燕丽莉0558-5132265
  谯城区 王重庆0558-5538039
  涡阳县 张贝贝0558-7223749
  利辛县 王小东0558-8800746
  蒙城县 代慧珍 慕涛0558-7778055
  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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