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招聘面试方案及名单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2012年度滁州市市直三十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滁人社发〔2012〕139号)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方案。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如下:
一、面试工作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面试工作在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组建面试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组织、人社、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三、面试对象
免于笔试的硕士研究生招聘岗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其他需面试的考生,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四、面试工作程序和内容
1、面试通知书发放
考生于8月31日下午15:00—18:00到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卫校校区(滁州市琅琊路138号)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9月1日8:00开始。考生凭面试通知书于面试当天07:30前到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卫校校区办公室报到,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地点: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卫校校区实训楼6楼教室。
咨询电话:0550-3022827 联系人:杨老师
3、考官构成。设立各报考专业岗位面试考官组,各考官组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副主考1名,其中外聘考官4名。面试考官于面试前从考官库中随机抽签产生。同时,各面试组设记分员3名、记时员1名、监督员1名。
4、面试内容及形式
(1)面试分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个环节,各为100分。“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采取试讲(时间为20分钟,内容见附件3)形式进行;“综合素质测试”采取考官现场抽题答辩(时间为10分钟)形式进行。其中应聘会计岗位(岗位代码为12015)人员面试仅进行“综合素质测试”。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实现教学目标的能力、掌握课程教材内容的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实践教学技能、教学效果等。“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及交流、心理素质、专业知识技能、职业理解、仪表仪态等方面内容。
(3)面试成绩合成:“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占面试总分的70%、“综合素质测试”占面试总分的30%,两项测试成绩合成为面试合成成绩。其中会计岗位(岗位代码为120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5、面试操作程序
(1)报到和抽签排序。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面试通知书及相关证件(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接受学院统一的封闭管理,并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考生面试出场顺序。
(2)面试实施方式。面试由主考官主持。各考官根据考生试讲及答辩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分。考官评分须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3)面试成绩公布。根据考官评分,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该考生的实际测试成绩。工作人员计算出考生面试成绩,经现场监督员签字确认,并经主考官审核签字,当场向考生宣布“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面试合成成绩。
考生面试合成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五、有关事宜
1、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2、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到岗,统一接受封闭管理,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3、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4、对违反面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5、对违反操作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方案由滁州城市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考生面试须知
2、面试试讲内容
2012年度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拟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滁人社发〔2012〕139号文件规定,经过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等程序,下列16人被确定为2012年度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面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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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试工作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面试工作在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组建面试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组织、人社、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三、面试对象
免于笔试的硕士研究生招聘岗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其他需面试的考生,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四、面试工作程序和内容
1、面试通知书发放
考生于8月31日下午15:00—18:00到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卫校校区(滁州市琅琊路138号)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9月1日8:00开始。考生凭面试通知书于面试当天07:30前到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卫校校区办公室报到,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地点: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卫校校区实训楼6楼教室。
咨询电话:0550-3022827 联系人:杨老师
3、考官构成。设立各报考专业岗位面试考官组,各考官组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副主考1名,其中外聘考官4名。面试考官于面试前从考官库中随机抽签产生。同时,各面试组设记分员3名、记时员1名、监督员1名。
4、面试内容及形式
(1)面试分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个环节,各为100分。“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采取试讲(时间为20分钟,内容见附件3)形式进行;“综合素质测试”采取考官现场抽题答辩(时间为10分钟)形式进行。其中应聘会计岗位(岗位代码为12015)人员面试仅进行“综合素质测试”。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实现教学目标的能力、掌握课程教材内容的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实践教学技能、教学效果等。“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及交流、心理素质、专业知识技能、职业理解、仪表仪态等方面内容。
(3)面试成绩合成:“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占面试总分的70%、“综合素质测试”占面试总分的30%,两项测试成绩合成为面试合成成绩。其中会计岗位(岗位代码为120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5、面试操作程序
(1)报到和抽签排序。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面试通知书及相关证件(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接受学院统一的封闭管理,并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考生面试出场顺序。
(2)面试实施方式。面试由主考官主持。各考官根据考生试讲及答辩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分。考官评分须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3)面试成绩公布。根据考官评分,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该考生的实际测试成绩。工作人员计算出考生面试成绩,经现场监督员签字确认,并经主考官审核签字,当场向考生宣布“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面试合成成绩。
考生面试合成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五、有关事宜
1、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2、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到岗,统一接受封闭管理,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3、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4、对违反面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5、对违反操作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方案由滁州城市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考生面试须知
2、面试试讲内容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附件1:
考 生 面 试 须 知
1、面试采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个环节。考生可自备相关教材和教具,上课时可使用多媒体课件。
2、考生面试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面试通知书(均提供原件),其中应聘本科生教师岗位考生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根据网站公布的面试内容事先备课,面试前须提交准备好的1学时(45分钟)教案一式七份(教案统一用A4纸打印,标题为宋体加粗二号字,正文为仿宋三号字,行距25磅)。教案中不得出现个人姓名及其他反映个人情况的信息,否则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3、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面试当天不按时报到以及缺席者,视为自动弃权。
4、面试期间,考生须接受考点工作人员集中封闭管理,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手机、BP机等)进入考生候考室。如无意中携带的必须关闭并一律主动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否则一经发现未交者,作违纪处理,请考生务必注意。
5、面试前,考生应将本人的有关证件交工作人员核对,并通过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开始后,以抽签号为考生代号,由引导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入面试考场。考生面试过程中不得介绍本人姓名、身份、家庭等情况,只能说明自己的抽签顺序号。
6、面试过程中,考生对考官提出的问题可在规定的草稿纸上作记录;没听清提问的,可要求考官再重复一遍;如有剩余时间,可对前面已答过的题作补充回答。
7、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30分钟。规定的时间一到,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
8、面试结束后,考生退出到候分室等候。待下一位考生面试结束后再由引导员带进考场,由主考官宣布面试成绩。
9、考生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核对签字确认后,由主考审核签字,当场向考生公布“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面试合成成绩。考生待成绩宣布后,由工作人员引导按指定通道退出考场、考点。考生退场时不得带走面试试题、草稿纸等任何面试资料。
10、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保密规定,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随意走动、喧哗。
11、考生中途如需上厕所,应经同意,由工作人员陪同,并主动将序号胸牌暂时交给监督员,待回到候考室后发还。
12、考生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试资格或宣布面试成绩无效。
附件2:
2、考生面试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面试通知书(均提供原件),其中应聘本科生教师岗位考生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根据网站公布的面试内容事先备课,面试前须提交准备好的1学时(45分钟)教案一式七份(教案统一用A4纸打印,标题为宋体加粗二号字,正文为仿宋三号字,行距25磅)。教案中不得出现个人姓名及其他反映个人情况的信息,否则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3、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面试当天不按时报到以及缺席者,视为自动弃权。
4、面试期间,考生须接受考点工作人员集中封闭管理,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手机、BP机等)进入考生候考室。如无意中携带的必须关闭并一律主动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否则一经发现未交者,作违纪处理,请考生务必注意。
5、面试前,考生应将本人的有关证件交工作人员核对,并通过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开始后,以抽签号为考生代号,由引导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入面试考场。考生面试过程中不得介绍本人姓名、身份、家庭等情况,只能说明自己的抽签顺序号。
6、面试过程中,考生对考官提出的问题可在规定的草稿纸上作记录;没听清提问的,可要求考官再重复一遍;如有剩余时间,可对前面已答过的题作补充回答。
7、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30分钟。规定的时间一到,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
8、面试结束后,考生退出到候分室等候。待下一位考生面试结束后再由引导员带进考场,由主考官宣布面试成绩。
9、考生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核对签字确认后,由主考审核签字,当场向考生公布“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面试合成成绩。考生待成绩宣布后,由工作人员引导按指定通道退出考场、考点。考生退场时不得带走面试试题、草稿纸等任何面试资料。
10、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保密规定,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随意走动、喧哗。
11、考生中途如需上厕所,应经同意,由工作人员陪同,并主动将序号胸牌暂时交给监督员,待回到候考室后发还。
12、考生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试资格或宣布面试成绩无效。
附件2:
面 试 试 讲 内 容
岗位代码
|
专业名称
|
内容
|
教材要求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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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3
|
材料物理
|
玻璃的表面张力
和表面性质
|
刘缙主编《平板玻璃的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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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6
|
医学检验
|
自选与招聘岗位专业相
一致学科的任一章节
|
本科教材
|
|
12008
|
内科学(西医)
|
自选与招聘岗位专业相
一致学科的任一章节
|
本科教材
|
|
12012
|
护理
|
自选与招聘岗位专业相
一致学科的任一章节
|
本科教材
|
|
12013
|
药剂(西医)
|
自选与招聘岗位专业相
一致学科的任一章节
|
本科教材
|
|
12015
|
会计
|
综合素质测试
|
|
|
12016
|
临床医学(西医)
|
紫绀
|
医学高等学校本科教材
|
|
12018
|
医学影像
|
肺炎的X诊断
|
医学高等学校本科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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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拟面试人员名单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序号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性别 | 报考单位 | 岗位代码 | 公共基础知识 | 专业基础知识 | 笔试合成成绩 | 备注 |
1 | 陆 昆 | 男 |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 12003 | 免于笔试,需面试 | ||||
2 | 孙 淼 | 男 |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 12006 | 免于笔试,需面试 | ||||
3 | 范 臻 | 男 |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 12008 | 免于笔试,需面试 | ||||
4 | 周 霞 | 女 |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 12012 | 免于笔试,需面试 | ||||
5 | 童 敏 | 女 |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 12013 | 免于笔试,需面试 | ||||
6 | 2012030503 | 王 芳 | 女 |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 12015 | 62 | 84 | 75.2 | 需面试 |
7 | 2012030504 | 王新星 | 女 |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 12015 | 59.9 | 83 | 73.76 | 需面试 |
8 | 2012030502 | 曹晓明 | 女 |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 12015 | 58.4 | 82 | 72.56 | 需面试 |
9 | 2012031009 | 谢丹丹 | 女 |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 12016 | 54.4 | 80.5 | 70.06 | 需面试 |
10 | 2012031003 | 张瑞修 | 女 |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 12016 | 58.3 | 74 | 67.72 | 需面试 |
11 | 2012031008 | 陈蒙蒙 | 女 |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 12016 | 57.1 | 71 | 65.44 | 需面试 |
12 | 2012031006 | 田倩倩 | 女 |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 12016 | 44.1 | 78.5 | 64.74 | 需面试 |
13 | 2012031002 | 韩 雪 | 女 |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 12016 | 49.5 | 73.5 | 63.9 | 需面试 |
14 | 2012031011 | 涂成龙 | 男 |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 12016 | 47.2 | 73 | 62.68 | 需面试 |
15 | 2012031014 | 叶三宁 | 女 |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 12018 | 56.9 | 75 | 67.76 | 需面试 |
16 | 2012031012 | 吴友浩 | 男 |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 12018 | 54.2 | 69 | 63.08 | 需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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