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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蚌埠市政法干警招录体检、考察通知书领取公告

发布:2013-12-03    来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关于领取蚌埠市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体检、考察通知书的公告
各位考生:
  蚌埠市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体检工作定于2013年12月7日进行,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的考生,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要求。请各位考生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阅上述体检标准,了解本人所报考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我市招录职位中,051004、053001、053002、053003、053004、053005、053006、053007、053008、053009、053010、053011、053012、053013、053014等职位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普通警察职位对视力要去为: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专业警察职位对视力要求为: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请入围体检的考生于12月6日8:00-12: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加盖公务员管理科公章的准考证、网络报名时所提交的同底版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到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胜利中路35号劳动大厦三楼)办理体检确认手续,领取《蚌埠市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体检、考察通知书》。如考生本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考生本人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办理。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体检、考察资格。
  咨询电话:0552-3125657。
  蚌埠市人社局
  2013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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