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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公务员有关问题解答

发布:2013-12-16    来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池州市2013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解答
  1、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市直机关公务员遴选?
  凡符合池州市2013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规定的报考范围和条件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均可报考。主要包括:
  (1)池州市所辖县(区)(含九华山风景区,下同)、乡镇(街道)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工作人员);
  (2)池州市所辖县(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3)中直、省直机关设在县(区)级及以下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2、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遴选?
  县(区)及以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1)新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2)截至2013年12月29日,提任或调任领导职务尚在试用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非本市公务员(工作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遴选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4、锻炼期满的选调生能否报考?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加强选调生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08〕13号)规定精神,截至2013年12月29日锻炼期满2年、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调生,可以报考。
  5、聘任制书记员能否报考?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法发〔2003〕18号)规定精神,聘任制书记员不能报考。
  6、2011年新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能否报考?
  2011年12月29前录用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第一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第二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以报考;2011年12月29日之后录用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因在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不满2年,不能报考。
  7、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能否报考?
  可以报考。一旦录取,领导职务将不再保留,职级待遇予以保留。
  8、此次遴选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如何确定?
  此次遴选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设置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9、军队转业干部在部队服役年限能否合并计算?
  可以合并计算,但必须已经履行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登记手续。
  10、新审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否参加市直机关公务员遴选?
  在2011年12月29日之后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市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11、2011年12月29日前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其工作人员岗位经历如何计算?
  2011年11月29日前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其直接登记的工作人员以单位批准参照管理的日期起算岗位经历,通过考试登记的以登记日期起算。
  12、报名表如何审核?
  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需提交报名表。报名表从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打印,报名表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公章。属于科级职务的,应当再报同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13、身份证丢失或已过有效期的,如何参加笔试?
  可凭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标准格式并贴有本人照片、盖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印章的户籍证明,参加笔试。
  14、是否有指定的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此次遴选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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