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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徽公务员考试:定义判断(11)

发布:2015-04-10    来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1.

不完全归纳推理就是根据一类事物中的部分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从而推出该类事物的全部对象都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的推理。  

下列事例中,属于不完全归纳推理的是(  )。 
①一个贩毒团伙共有六名成员,通过考察了解到这个团伙的每一个人都有前科,于是得出结论:这个贩毒团伙所有人都有前科。 
②鲁班将“手被锯齿状叶子的草划破”的事实用于“更快捷省力地伐木”的问题情景,从而创造出了锯子。 
③人们发现元素的排列、天体的运行、四季的交替、生物的进化、社会的发展都是有规律的,由此概括出:一切物质的运动形式都是有规律的。 
④一法医通过解剖几具溺水而亡的尸体,发现甲、乙、丙溺水死亡内脏有硅藻反应,于是得出结论:凡溺水死亡者,其内脏都有硅藻反应。 
⑤麻雀会飞、燕子会飞、鸽子会飞、喜鹊会飞、老鹰会飞、海鸥会飞,因此所有鸟都会飞。 

A.①②③

B.④⑤

C.②④⑤

D.③④⑤

2.

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中,被告向审判机关提出的旨在使原诉被撤销或失去作用的请求。反诉中的被告即是本诉的原告,反诉最迟应在本诉判决之前提起。反诉只能向审理本诉的审判机关提起,反诉与本诉的诉讼标的或诉讼理由应当具有牵连的关系。

根据上述定义,下面哪种情况属于反诉?(  )

A.两人因为民事纠纷诉诸法律,法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胜诉,原告不服,于是又向高一级的人民法院提出了诉讼请求

B.一个无业游民有一次私闯别人住宅被人以入室行窃罪告上法庭。但是在他进入主人房间时发现了主人有重大的杀人嫌疑,于是他以谋杀罪对该主人进行起诉

C.一工厂经理因挪用公款被会计发现,因怕他会告发,于是恶人先告状,以渎职罪等罪名对会计进行起诉

D.广东两家公司发生经济纠纷,卖方因为买方拒不履行合同,交付全部货款对卖方进行起诉。在审理中,买方认为因为是卖方货物质量太差造成的,买方理由充分,因而对被告进行起诉,以讨个说法

3.>充足理由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论辩过程中,一个判断确定为真,就要有真实可靠并与之具有必然联系的另一个(另一组)判断作为理由。根据上述内容,下列思维过程符合充足理由律的是(    )。

A.正是由于家教严格,岳飞长大后才成为了一名名震中外的军事帅才

B. 一个人只有学习刻苦,才会取得好成绩。但也不绝对,小华学习并不刻苦,他的成绩也能名列前茅

C.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D.天生我材必有用

4.

挤出效应是指在一个相对平面的市场上,由于供应、需求有新的增加,导致部分资金从原来的预支中挤出,而流入到新的商品中。  

下列不属于挤出效应的是(  )。

A.张某换了新工作,上班地点离家太远,于是他从准备的购房款中抽出部分先买了车

B.路某父母从外地搬来和他一起居住,住房太拥挤,他把原来准备买车的钱拿出了一些租了一套更大的房子

C.金某弟弟意外受伤,需要大笔医药费,他把自己准备度蜜月的旅游费拿出一半付了弟弟的医药费

D.林某预计用10万元装修新房,结果少花了一万元,于是他买了一台手提电脑

5.

佣金:通过自己的独立劳动,为他人提供中介服务所获得的社会物质报酬。

下面属于佣金的是(  )。

A.小李创办猎头公司,为用人单位引进人才,按照所引进的人才年薪30%的比例,向用人单位收取服务费用

B.王丰是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去年年薪达到200万元

C.李阿姨用多年的积蓄,买了一套沿街门面房租给他人经营,每月租金5000元

D.经查实,销售部经理的工作很受客户好评,上月公司客户刘老板亲自送来红包1万元



【答案与解析】

1.答案: 

解析:

第一步:抓住定义中的关键词

关键词包括“一类事物”,“部分对象”,“全部对象”。

第二步:逐一判断题干中的事例

①中对全部对象进行了考察,不符合关键词“部分对象”,因此不属于不完全归纳推理;②中没有提到对部分对象某种属性的分析、判断过程,不符合定义要求,实际属于类比推理;③中元素的排列、天体的运行、四季的交替、生物的进化、社会的发展等都属于部分物质的运动形式,符合关键词,因此属于不完全归纳推理;④中法医选择了溺水死亡者尸体中的几具作为分析对象,找出了其具有的某种共同属性,从而得出了凡溺水死亡者,其内脏都有硅藻反应的结论,符合关键词,属于不完全归纳推理;⑤麻雀、燕子、鸽子、喜鹊、老鹰、海鸥为部分鸟类,属于一类事物,由它们具有“飞翔”属性推断出鸟类都会飞这一结论,符合定义,属于不完全归纳推理。综上,只有③④⑤是属于不完全归纳推理,故正确答案为D。   

 

2.答案: 

解析:

第一步:抓住定义中的关键词

关键词强调“民事诉讼”,“被告向审判机关提出”,“旨在使原诉被撤销或失去作用”。

第二步:逐一判断选项

A中“原告不服,于是又向高一级的人民法院提出了诉讼请求”与题干中“被告向审判机关提出”不符,A错误。B中“以谋杀罪对该主人进行起诉”不是“民事诉讼”,B错误。C中“以渎职罪等罪名对会计进行起诉”也不是“民事诉讼”,C错误。D中由“卖方因为买方拒不履行合同,交付全部货款对卖方进行起诉”可知此案是“民事诉讼”,且卖方是原告,买方是被告。“在审理中,买方对卖方进行起诉”是原诉中的被告向法院提出诉讼,旨在使原诉讼被撤销,D符合。故正确答案为D。

 

3.答案: 

解析: 充足理由律的定义要件:有另一个(另一组)“真实可靠并与之有必然联系”的判断作为理由。A项,要证明其判断为真,就必须有“家教严格的人必然能成为军事帅才”这一判断作为理由,而事实上家教严格只是成为军事帅才的条件之一,因此这一判断犯了证据不足的逻辑错误,并非真实可靠;B项举出反例来证明原判断为假,可以直接排除;C项,“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本身是一个论断,后面紧接着给了另一个判断“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作为理由,因此,C项是正确的;D项只有一个判断,也可以直接排除。

4.答案: 

解析:

第一步:抓住定义中的关键词

关键词包括“供应、需求有新的增加”,“部分资金从原来的预支中挤出”,“流入到新的商品”。

第二步:逐一判断选项

A、B和C中行为均符合关键词,因此都属于挤出效应;D中预计花10万,结果少花了一万,而买了手提。不是有了新的需求,而是节省了开支,不符合关键词“供应、需求有新的增加” ,因此不属于挤出效应,故正确答案为D。 

 

5.答案: 

解析:

第一步:抓住定义中关键词

定义的关键词有“自己的独立劳动”、“为他人提供服务”。

第二步:逐一判断选项

>B项“>年薪达到200万元”属于薪金,未体现“为他人提供服务”;C项“>每月租金5000元”属于投资收益,未体现“自己的独立劳动”;D项“>刘老板亲自送来红包1万元”属于奖金收入,不符合“自己的独立劳动”、“为他人提供中介服务”,因此此三项均不符合定义。A项“>按照所引进的人才年薪30%的比例,向用人单位收取服务费用”属于按比例收取的佣金,符合定义要求。故正确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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