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人才招聘公告
一、学院简介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隶属安徽省教育厅。2005年获安徽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院校,2008年被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首批“安徽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4年以“优秀”等次通过教育部、财政部验收,2015年荣获“安徽省第一届教育系统文明单位”称号。
学院位于芜湖市,目前有在校生11000余人,设有会计系、经济贸易系、财务金融系、工商管理系、电子信息工程系、艺术设计系、人文外语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和体育教学部等9个教学系部33个专业,其中1个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4个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项目专业,5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精品专业,10个省级特色专业。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经学院研究决定,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
(四)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要求;
(五)年龄必须符合招聘计划公布的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一)结业或肄业者;
(二)与其他单位已签订聘用协议的,原单位不同意解除有关协议的;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附件二:《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人才招聘资格审查表》并按照规范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2.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6年3月25日24时。
(二)资格审查
1.材料预审:由组织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对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的应聘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条件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参加资格面审(审查未通过者,学院不再逐一通知)。
2.资格面审:考核前,参加资格面审人员须携带身份证、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的签章齐全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前期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等材料(以上均须为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面审,逾期未参加审查者视作放弃本次应聘考核,基本材料不全者视作审查不合格,材料不得补交。
(三)考核
1.考核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等形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知识和能力等综合素质方面的情况。
2.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拟聘岗位数达不到3:1要求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达到或超过该比例的,根据计划数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员。
(四)体检:对于拟聘人员,须到学院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五)公示:学院将分批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与其签订就业协议。
五、相关要求
(一)笔试、面试(或试讲)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发送邮件通知。请关注发送简历的邮箱,并保持电话畅通。
(二)2016年最终拟聘用人选必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等,逾期学校将不予聘用。
(三)我院对拟聘人员采取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计入聘用服务期。
(四)我院2016年招聘计划以安徽省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孙老师 杨老师
电话:0553-5972766 0553-5971010
简历投递电子邮箱:rsc@abc.edu.cn
学院网站:www.abc.edu.cn
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工作的监督。
举报电话:0553-5971065;举报电子信箱:ahszyjw@126.com
附件一: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人才应聘须知.doc
附件二: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人才招聘资格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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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隶属安徽省教育厅。2005年获安徽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院校,2008年被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首批“安徽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4年以“优秀”等次通过教育部、财政部验收,2015年荣获“安徽省第一届教育系统文明单位”称号。
学院位于芜湖市,目前有在校生11000余人,设有会计系、经济贸易系、财务金融系、工商管理系、电子信息工程系、艺术设计系、人文外语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和体育教学部等9个教学系部33个专业,其中1个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4个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项目专业,5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精品专业,10个省级特色专业。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经学院研究决定,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
(四)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要求;
(五)年龄必须符合招聘计划公布的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一)结业或肄业者;
(二)与其他单位已签订聘用协议的,原单位不同意解除有关协议的;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附件二:《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人才招聘资格审查表》并按照规范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2.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6年3月25日24时。
(二)资格审查
1.材料预审:由组织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对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的应聘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条件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参加资格面审(审查未通过者,学院不再逐一通知)。
2.资格面审:考核前,参加资格面审人员须携带身份证、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的签章齐全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前期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等材料(以上均须为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面审,逾期未参加审查者视作放弃本次应聘考核,基本材料不全者视作审查不合格,材料不得补交。
(三)考核
1.考核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等形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知识和能力等综合素质方面的情况。
2.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拟聘岗位数达不到3:1要求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达到或超过该比例的,根据计划数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员。
(四)体检:对于拟聘人员,须到学院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五)公示:学院将分批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与其签订就业协议。
五、相关要求
(一)笔试、面试(或试讲)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发送邮件通知。请关注发送简历的邮箱,并保持电话畅通。
(二)2016年最终拟聘用人选必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等,逾期学校将不予聘用。
(三)我院对拟聘人员采取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计入聘用服务期。
(四)我院2016年招聘计划以安徽省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孙老师 杨老师
电话:0553-5972766 0553-5971010
简历投递电子邮箱:rsc@abc.edu.cn
学院网站:www.abc.edu.cn
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工作的监督。
举报电话:0553-5971065;举报电子信箱:ahszyjw@126.com
附件一: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人才应聘须知.doc
附件二: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人才招聘资格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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