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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徽省图书馆招聘专业测试实施方案

发布:2016-07-02    来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安徽省图书馆2016年度公开招聘人员
  
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2016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皖人社秘〔2016〕100号)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业测试
  
  (一)方式:专业测试根据岗位不同分别采取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岗位代码 专业笔试 结构化面试
3000453  
3000454  
3000455  
3000456
3000457
3000458  

  1、专业笔试:根据岗位专业要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运用能力,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专业笔试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成绩一并公布。
  
  2、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能力,时间为每人15分钟,满分为100分,以当场抽签方式确定面试先后顺序,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7月10日-7月12日。
  
  (1)专业笔试(3000456,3000457岗位):
  
  7月10日上午8:30-11:00,参加测试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禁止入场。
  
  (2)结构化面试(全部岗位):
  
  参加面试人员于当天上午8:00前到侯考室报到抽签,抽签后在候考室候考不得离场。
  
  7月11日上午8:30开始,3000453、3000454岗位面试;
  
  7月12日上午8:30开始,3000455、3000456、3000457和3000458岗位面试。
  
  2、地点: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地点均在安徽省图书馆内。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统考笔试准考证、专业测试通知书(均为原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
  
  3000453、3000454、3000455岗位:统考笔试成绩占40%(统考笔试成绩÷1.2×0.4),专业测试成绩占60%(即结构化面试占60%)。
  
  3000456、3000457岗位:统考笔试成绩占35%(统考笔试成绩÷1.2×0.35),专业测试成绩占65%。专业测试成绩按专业笔试成绩占5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3000458岗位:公共科目成绩占35%(公共科目成绩÷1.2×0.35),专业科目成绩占35%(专业科目成绩÷1.2×0.35),专业测试成绩30%(即结构化面试占30%)。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如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须达到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60分(参加“1+X”考试模式的岗位,结构化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文化厅网站和安徽省图书馆网站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3000453、3000454、3000455、300458岗位依次以结构化面试得分高者、结构化面试第一要素得分高者优先;3000456、3004567岗位依次以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得分高者、结构化面试第一要素得分高者优先。
  
  二.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三.进行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由安徽省图书馆依据招聘公告的要求和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省文化厅网站和安徽省图书馆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四.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省文化厅按人事管理权限,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6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安徽省图书馆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纪律要求
  
  负责招考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政策,照章办事,规范程序,要严守工作秘密,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泄露试题。凡有直系亲属、三代直系血亲关系人员参加考试时,当事人应实行公务回避。招考工作中发现有徇私舞弊行为的,要追究责任,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专业测试工作在省人社厅的指导与监督下,由省文化厅和安徽省图书馆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省文化厅纪委和安徽省图书馆纪委全程参与专业测试工作,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881026
  
  监督电话:0551-63608642 ;0551-63608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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