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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黄山市黄山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2016-07-22    来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度黄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2016年度黄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黄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已于7月12日上网公示,现将资格复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7月27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山市黄山区玉屏中路劳动大楼五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559--8537121)。
  
  二、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下列证件和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报名资格审查表(由本人签字)、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由本人签字)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8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证书。
  
  4、若本人不能到现场资格复审,可委托他人办理,但必须提供以上规定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还需提供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证明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凡资格复审不合格, 取消其面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办理资格复审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由此出现该岗位考生缺额的,按有关规定予以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面试前一天17:00,因故出现人员缺额的,不再递补。
  
  6、根据公告规定“未能在2016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领取面试通知书
  
  经资格复审合格缴纳80元面试费用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在黄山区进行。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附件:2016年度黄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黄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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