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共滁州市委党校招聘面试方案
中共滁州市委党校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方案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2016年度滁州市市直三十九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面试工作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面试工作在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中共滁州市委党校具体组织实施,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检监察机关负责指导和监督。
三、面试对象
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四、面试工作程序和内容
1.面试通知书发放
考生于8月1日(正常工作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中共滁州市委党校(滁州市西涧中路4298号)行政楼四楼409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18019888800
联 系 人:计克勇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8月2日7:30开始。考生凭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于面试当天7:00前到中共滁州市委党校行政楼四楼409室报到,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地点:滁州市委党校教学楼。
3.考官组成
设立1个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面试考官于面试前从考官库中随机抽签产生。同时,面试组设计分员1名、计时员1名、监督员1名。
4.面试形式及内容
(1)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两种形式,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时间为20分钟,分值为70分;“答辩”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30分。
(2)考生“试讲”题目根据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确定,“答辩”题目由主考官现场宣读。相同岗位人员“试讲”和“答辩”题目相同。
(3)“试讲”主要测试考生实现教学目标的能力、掌握教学内容的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效果等。“答辩”主要测试考生理论素养、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及交流能力、心理素质、仪表仪态气质等方面内容。
5.面试操作程序
(1)报到和抽签排序。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接受学校统一的封闭管理,并按招聘岗位抽签确定考生面试出场顺序。
(2)面试实施方式。面试由主考官主持。各考官根据考生“试讲”及“答辩”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分。
(3)面试成绩公布。根据考官评分,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工作人员计算出考生面试成绩,经现场监督员签字确认后,由主考官审核签字,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五、有关事宜
1.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监督电话:0550-3512388
2.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到岗,统一接受封闭管理,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3.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4.对违反面试纪律的考生,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5.对违反操作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方案由中共滁州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附件:
1、考生面试须知
2、中共滁州市委党校2016年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
中共滁州市委党校
2016年7月27日
附件1:
考生面试须知
1、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两种形式。
2、考生面试报到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均提供原件)。
3、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面试当天不按时报到以及缺席者,视为自动弃权。
4、面试期间,考生须接受考点工作人员集中封闭管理,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生候考室。如无意中携带的必须关闭并一律主动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否则一经发现未交者,作违纪处理,请考生务必注意。
5、面试前,考生应将本人的有关证件交工作人员核对,并按招聘岗位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6、考生抽签后现场领取“试讲”题目封闭备课,每位考生备课时间为40分钟,试讲时间为20分钟,答辩时间为10分钟,规定的时间一到,考生须立即停止讲课或答辩。
7、考生“试讲”内容根据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确定。相同岗位人员“试讲”和“答辩”内容相同,面试时间和准备时间相同。
8、面试开始后,以抽签号为考生代号,由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入面试考场。考生面试过程中不得介绍本人姓名、身份、家庭及其他反映个人情况的信息,只能说明自己的抽签顺序号,否则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9、面试过程中,考生对考官提出的问题可在规定的草稿纸上作记录;没听清提问的,可要求考官再重复一遍;如有剩余时间,可对前面已答过的题作补充回答。
10、面试结束后,考生退出到候分室等候。待下一位考生面试结束后再由工作人员带进考场,由主考官宣布面试成绩。
11、考生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核对签字确认后,由主考审核签字,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待成绩宣布后,由工作人员引导按指定通道退出。考生退场时不得带走面试试题、草稿纸等任何面试资料。
12、考生中途如需上厕所,应经同意,由工作人员陪同,并主动将序号胸牌暂时交给监督员,待回到候考室后发还。
13、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保密规定,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随意走动、喧哗。如有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试资格或宣布面试成绩无效。
附件2:
中共滁州市委党校2016年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2016年度滁州市市直三十九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经过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等程序,下列9人被确定为中共滁州市委党校2016年度公开招聘面试人员。
中共滁州市委党校
2016年7月27日
序号 | 准考证号 | 岗位代码 | 公共基础知识 | 专业基础知识 | 笔试合成成绩 |
1 | 2016081911 | 16001 | 76 | 74 | 74.8 |
2 | 2016081907 | 16001 | 69 | 78 | 74.4 |
3 | 2016081913 | 16001 | 69 | 77 | 73.8 |
4 | 2016020102 | 16002 | 76 | 73 | 74.2 |
5 | 2016020113 | 16002 | 73 | 72 | 72.4 |
6 | 2016020124 | 16002 | 72 | 72 | 72 |
7 | 2016082707 | 16003 | 80 | 81.5 | 80.9 |
8 | 2016082711 | 16003 | 71 | 83.5 | 78.5 |
9 | 2016082704 | 16003 | 67 | 81.5 | 75.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