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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芜湖市繁昌县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补录公告

发布:2016-09-05    来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2016年芜湖市繁昌县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拟补录人员7名。报考时间为9月6日9:00至9月11日16:00,报名地点为县人社局就业培训股(县政务中心四楼427室)。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繁昌县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补录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5〕15号)以及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202号)要求,现将2016年繁昌县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对象及条件
  
  (一)补录对象
  
  毕业2年以内(即2015届、2016届)离校未就业(领取《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进行失业登记)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在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申领)。
  
  (二)补录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自愿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业,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3、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
  
  二、补录岗位及数量
  
  补录岗位是历年开发的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中,因多种原因出现人员空缺的岗位,包括人社、司法等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岗位。2016年共计划补录7名。
  
  三、补录程序
  
  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工作按照制定补录计划、发布补录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检、公示、聘用上岗等步骤进行。
  
  (一)9月6日至9月11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现场报名、缴费,县人社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9月21日至23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9月25日,统一组织笔试。
  
  (三)10月31日前,县人社部门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对拟补录人员进行体检、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补录人员,由各补录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各有关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本次补录的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材料,并如实填写《2016年度繁昌县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岗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时间:2016年9月6日9:00至9月11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就业培训股(县政务中心四楼427室)。
  
  (二)资格审查。
  
  县人社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三)缴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本次考试无考试大纲,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补录工作主管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9月25日上午
  
  8:00-9:30《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申论》。
  
  笔试地点设在繁昌县城,考点见《准考证》。
  
  10月1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繁昌县政府网站、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三)笔试成绩
  
  笔试后,按《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六、体检和公示
  
  体检和公示工作由县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县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七、聘用上岗
  
  考试和体检合格的拟补录人员,在县政府、县人社局网站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经培训合格后,由补录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八、岗位管理及工资待遇
  
  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5〕1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202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
  
  有关补录政策及考务、体检、公示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繁昌县政府网站(http://www.fanchang.gov.cn/)、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fanchang.gov.cn/)查询。
  
  咨询电话:0553-7878017(县人社局就业培训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3-7865005(县人社局纪检组)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9月1日-10月31日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2016年繁昌县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补录资格审核表.doc
  
  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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