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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无为县司法局招聘乡镇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公告

发布:2016-09-19    来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芜湖市无为县司法局拟公开招聘乡镇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32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8日—10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为无为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一楼(中央花园西侧濡须路)。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无为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乡镇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公告
  
  为加强我县社区矫正执法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乡镇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为乡镇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主要辅助乡镇司法所从事社区矫正工作。2016年我县共计划招聘乡镇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32名,其中:普招28名,男性24名(裸身高不低于1米66),女性4名(裸身高不低于1米54);鉴于社区矫正工作特殊性,另外招聘退伍军人4名(统一参加本次笔试)。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需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户籍在无为县,且能自行解决居住场所;
  
  (四)会操作电脑及Office办公软件,具备基本的网络知识;
  
  (五)年龄21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年龄条件“21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9月1日至1995年9月1日出生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生;
  
  (二)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笔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的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本人自愿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于2016年10月8日—10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前往无为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一楼(中央花园西侧濡须路)报名。报名时需携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现场领取并填写《无为县司法局乡镇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招聘考试报名表》。报名者应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县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资格。
  
  (三)笔试
  
  1、报考人员于2016年10月18日—19日工作时间内,凭身份证到无为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一楼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2016年10月22日。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法律、政治、经济、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和表达,写作。笔试满分为120分。
  
  (四)体检
  
  笔试后,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别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报考的退伍军人、女性不足招聘人数的,从报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按客观题考分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工作由县司法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笔试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司法局成立考察组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德才表现,侧重考察道德修养和工作能力。如有考核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五、工资待遇及岗位管理
  
  (一)工资待遇
  
  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后,试用期为 1 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后正式上岗。聘用的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2570元(含单位、个人缴纳保险,其中五险由劳务派遣公司代为办理)。
  
  (二)岗位管理
  
  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县司法局统一管理。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对聘用人员进行试用期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用人员调资、留用的重要依据。
  
  六、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应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体检、拟聘用等信息,在无为县政府网、无为县司法局信息平台、中公教育(芜湖)、华图教育(芜湖)上进行公示。
  
  政策咨询电话:18855332866(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监督举报电话:0553-2532600(县司法局办公室)
  
  无为县司法局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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