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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六安市叶集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发布:2016-10-24    来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2016年六安市叶集区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报名时间为11月5日至11月15日,报名地点为六安市叶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508室(六安市叶集区兴叶大道中段)。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以及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写作,《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六安市叶集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经中共六安市叶集区委、区政府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2016年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16年六安市叶集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组,招聘工作在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六安市叶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并做好招聘计划的报批、招聘公告的发布、现场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专业笔试(或专业面试)、体检、考察和确定拟录聘人员以及公示、审批等工作。
  
  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以及体检、考察、递补、公示和录聘等相关信息,都将通过六安市叶集区政府网(www.ahyeji.gov.cn)、叶集先锋网(www.yjxf.gov.cn)、叶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jshbz.gov.cn)等网站统一向社会发布。
  
  三、招聘计划
  
  2016年六安市叶集区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其中安排了1名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限须为2年以上)”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等详见《2016年六安市叶集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原人事部第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组织实施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5日至11月15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六安市叶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508室(六安市叶集区兴叶大道中段)。
  
  3.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报名人员应填写《六安市叶集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1份,提供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等材料及其复印件,提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1)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和编制内管理人员)及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式样见附件3。
  
  (2)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或符合享受笔试加分政策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②“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③“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④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服务期限须为2年以上)原件及其复印件。
  
  4.报名有关要求
  
  (1)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2)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应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缴纳笔试费用。在报名期间未缴纳笔试费用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报考,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提供其家庭《扶贫手册》(原件和复印件)和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扶贫户证明。上述人员并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原件和复印件)。
  
  (3)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笔试费用的,核发《笔试准考证》。报考者于2016年12月9日—10日到六安市叶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8室(原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者持《笔试准考证》、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笔试。
  
  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一般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岗位被取消后3日内到六安市叶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8室改报其他岗位或领取已缴纳的笔试费用。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少数特殊岗位(紧缺专业岗位),经“六安市叶集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至2:1比例开考。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均为12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以及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写作。《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命题参考普通高等学校相应层次、相应专业现行通用教材。
  
  2.加分
  
  笔试结束后,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通过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将予每科笔试成绩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3.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120分(不含加分)。《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成绩之和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考区广播电视台的考生笔试只考《公共基础知识》一科,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轮专业面试程序。
  
  (四)资格复审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并在“六安市叶集区政府网”公示。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逐一审核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
  
  1、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证件、证明)原件等材料及其复印件。
  
  2、对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西部志愿计划”人员须提供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服务期限须为2年及以上)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等材料。
  
  4、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上述正在服务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式样详见附件3:《关于同意ⅹⅹⅹ同志报考六安市叶集区事业单位的证明(式样)》。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
  
  (五)专业测试
  
  除区广播电视台采取专业面试外,其他单位招聘岗位均不需要进行专业测试。
  
  根据区广播电视台岗位招聘计划数及考生《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按照1:5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面试的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有数名考生《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专业面试人选。专业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面试采用试讲和试镜方式进行,考生需完成朗读规定稿件、命题演讲、模拟采访及试镜测试。满分为100分。为确保专业面试人员素质,确定专业面试成绩60分为最低分数线,对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成绩合成
  
  考生的考试合成总绩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4:6比例合成,计算方式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4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60%。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再出现同分,则以《专业知识》笔试最后一题的得分确定排序。
  
  报考区广播电视台岗位考生的考试合成总绩按《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面试成绩4:6比例合成,计算方式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40%+专业面试成绩×60%。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专业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再出现同分,则以专业面试中的试镜成绩确定排序。
  
  七、体检、考察与公示
  
  依据各岗位应聘人员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名单。
  
  (一)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社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要求进行。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由六安市叶集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二)考察
  
  考察工作在六安市叶集区委组织部、六安市叶集区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三)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即确定为正式聘用对象。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审批与聘用
  
  (一)审批
  
  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拟出聘用报告,连同《六安市叶集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聘用对象考察材料及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及相关材料,报六安市叶集区人社局办理审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6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件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聘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制度。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九、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六安市叶集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六安市叶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考试,六安市叶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64-6488305(六安市叶集区人社局)
  
  0564-2770129(六安市叶集区委组织部)
  
  监督举报电话:0564-2770096(六安市叶集区监察局)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附件1 2016年度六安市叶集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岗位)一览表.docx
  
  附件2 六安市叶集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附件3 关于同意报考六安市叶集区事业单位的证明(式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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