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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选聘部门负责人公告

发布:2016-12-06    来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拟公开选聘部门负责人若干名。报名时间为12月28日-12月30日,报名地点为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01室(巢湖市旗麓路6号)。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选聘部门负责人公告

  
  为加快推进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下称经开区)跨越式发展,经中共巢湖市委同意,公开选聘经开区管委会部门负责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本次公开选聘分别为:经贸发展局、建设环保局及综合保障局负责人。
  
  二、选聘范围
  
  (一)全市机关、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教师、医护人员);
  
  (二)经开区管委会所有在岗人员(含现任部门正职、聘用人员及大学生公益性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交流沟通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
  
  (二)资格条件
  
  1.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后出生),参加工作3年以上(2013年12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
  
  2.报考经贸发展局负责人需经济管理相关专业,熟悉经济、产业、金融相关政策和法规;报考建设环保局负责人需要建设、规划、环保相关专业,熟悉建设规划相关政策法规;报考综合保障局负责人专业不限。
  
  3.经开区管委会现任部门正职不受上述资格条件限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近五年内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三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合格)以下等次的;
  
  5.其它不宜报考的。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巢湖市人民政府网、巢湖市先锋网等各类媒体上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8日-12月30日
  
  3.报名地点: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01室(巢湖市旗麓路6号,邮编238000)。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现场报名根据所需材料当场进行资格审查。参加同一岗位需形成竞争,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不足1:5的,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4.报名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正面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岗位必需的其他相关证件。
  
  5.考生需填写《报名资格登记表》并做出书面诚信承诺。
  
  (三)统一考试
  
  公开选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试题委托专门机构命制。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为确保引进人员基本素质,确定笔试和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为公共综合卷,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面试。
  
  在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笔试成绩高低1:3比例进入面试(并列第三名者一并列入)。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面试时间为20分钟,满分100分。
  
  3.个人总成绩=笔试得分×40%+面试得分×60%。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选聘办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考察工作按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要求组织实施。
  
  (五)确定人选及公示
  
  综合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1名考察人选,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由选聘办审核后,在巢湖市政府网、先锋网、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任用手续。
  
  五、任免及待遇
  
  (一)公示后无异议,经开区管委会与相关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两年,试用期半年。若选聘人员为在编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达到副科级领导干部最低任职年限的,经开区党工委负责向市委推荐,作为经开区管委会部门正职人选。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予以免职:
  
  1.不能适应岗位要求,不能完成既定工作目标;
  
  2.受到党纪、行政处分,按规定不能任职的;
  
  3.其他原因需要调整的;
  
  4.个人原因引发投诉,经查属实且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待遇
  
  1.若为在编人员,除享受机关事业经济待遇外,还享受经开区管委会绩效考核待遇,具体标准按《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绩效考核方案》执行。
  
  2.若为聘用人员,享受部门正职经济待遇,其中: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副科级干部(8级职员)待遇执行,考核合格,可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正常晋升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比照经开区管委会部门正职经济待遇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等每个环节的结果及得分情况在市政府网、市先锋网、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网进行公布。对反映的问题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期间,不影响当事人按程序参与公开选聘,待问题调查核实后,按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联系人:朱  云,联系电话:0551-82185809(市人社局)
  
  联系人:徐济昌,联系电话:0551-82321737(安徽居巢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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