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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芜湖市镜湖区招聘资格审查事项

发布:2016-12-20    来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镜湖区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事项
  
  我单位代镜湖区招聘工作人员,经初审,定于2016年12月20-23日进行资格复审,请报考人员在附件一上找到自己姓名,并按规定时间前往芜湖市渡春路13号社保大楼3楼进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情况
  
  1、复审所需材料:1、报名时投递的报名表一份。2、一寸照片三张。3、与岗位要求相符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5、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携带劳动合同用以证明。6、报名费45元(自备零钱)
  
  2、本次资格审查时间为期4天,未按要求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
  
  3、如报考人员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资格审查,可委托他人带齐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如后期考试出现资格审查的相关问题,导致未被录取,则由报考人员及其委托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学历需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学历要求一致。
  
  二、招聘岗位调整
  
  以下岗位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
  
  1、镜湖区重点局,工程管理岗位
  
  2、镜湖区重点局,行政管理岗位
  
  3、张家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师岗位
  
  4、张家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师岗位
  
  5、天门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师岗位
  
  6、方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影像(B超)岗位
  
  7、方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师岗位。
  
  8、天门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师岗位。
  
  以下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相应调整:
  
  社区工作者C岗位,招聘计划数调整为31人。
  
  联系电话:3991379
  
  附件一.xlsx
  
  201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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