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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徽工程大学人才招聘方案

发布:2017-02-15    来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安徽工程大学2017年度人才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秀的高水平人才队伍,结合安徽工程大学人才招聘实际及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待遇
  
  1.一类人才
  
  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海外著名学术机构的外籍院士。
  
  具体要求及待遇详见《安徽工程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校人字〔2014〕30号)。
  
  2.学科带头人
  
  要求有二类人才或三类人才称号或具有相当水平的海外人才;博士生导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博士点学科或学科方向建设的领导工作。
  
  待遇:对二类人才,年薪100万元人民币,购房补贴120万元人民币,安家费30万元人民币,安置配偶工作。 对三类人才,年薪50万元人民币,购房补贴(住房过渡期内提供最长为5年期的3000元/月住房补贴)70万元人民币,安家费15万元人民币,安置配偶工作。
  
  学科建设及科研启动经费及其它待遇详见《安徽工程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校人字〔2014〕30号)。
  
  3.教授(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40周岁以下)。有十个月及以上海外学习或工作背景的,优先考虑。
  
  待遇:购房补贴30-40万元;住房过渡期内提供最长为三年期的1200元/月租房补贴;安家费6-10万元;学科建设及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类8-10万元,社会科学类4-6万元。符合条件的享受相应档次校内津贴;按规定享受学校相应教学科研奖励。若引进人才科研成果突出,其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国民教育系列)且年龄为35周岁以下,在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后可安置配偶工作(如符合调动条件,按照调动相关规定执行)。
  
  4.博士后、博士研究生、大型企业或研究院成就突出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管理或工程技术人员。年龄原则上35周岁以下。有十个月及以上海外学习或工作背景的,优先考虑。
  
  待遇:购房补贴15-25万元;住房过渡期内提供最长为三年期的1000元/月租房补贴;安家费4-6万元;学科建设及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类6-8万元,社会科学类2-4万元。享受副教授工资待遇三年(首聘期),三年后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并按学校实行的分配制度执行;按规定享受学校相应教学科研奖励。若引进人才科研成果突出,其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国民教育系列)且年龄为35周岁以下,在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后可安置配偶工作。
  
  5.紧缺专业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英语通过国家四级,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一本,硕士毕业院校为省外一本院校或专门院校。本校硕士研究生按照《安徽工程大学选拔优秀毕业研究生留校暂行规定》校人字〔2013〕6号文件执行,并须参加公开招聘,按一定比例选留。
  
  待遇:提供硕士研究生三年期租房补助,金额每月300元。
  
  6.人才团队。学校加大整体引进具有创新学术能力的优秀学术团队的力度,加快相关学科建设的进程,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引进团队的启动经费资助标准为:国家级创新团队1000-1500万元;省级创新团队300-400万元 。
  
  7. 校重点学科急需引进的优秀人才且成果突出的,可一事一议,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符合柔性引进条件的,可以中江学者“讲座教授”方式来校工作。充分发挥“长江学者”、“千人计划”、“百人计划”、“皖江学者”等高层次人才的凝聚作用,实施重要岗位海内外公开招聘计划。具体按照“校人字〔2014〕30号”、“校人字〔2016〕16号”和“校人字〔2016〕33号”文件执行。
  
  8.博士立项建设学科(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引进的人才,在“校人字〔2016〕16号”文件规定的待遇基础上,额外增加5万元购房补贴(首聘期考核合格后发放)。
  
  9.鼓励各学院在本方案基础上,结合本学院实际,依据相关学科、科研平台经费给予一定补贴,制定本学院的引进人才补贴方案。方案经分管学科、科研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人事处备案。
  
  10.当年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还可按规定享受芜湖市、安徽省相应的引进人才待遇。
  
  二、招聘程序和计划
  
  人才招聘工作程序按照《安徽工程大学人才招聘工作规程(试行)》(校人字〔2016〕25号)执行。2017年度人才招聘计划见附件。
  
  三、组织领导
  
  1.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校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2.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以学院为主体的人才招聘方式。各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系主任、相关学科带头人、教授代表为成员的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人才引进工作。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提前谋划、主动出击,学校将把引进人才落实情况作为学院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职能部门应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为各学院引进人才提供支持。
  
  2.来校工作的教授、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博士后、博士研究生、大型企业或研究院成就突出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管理或工程技术人员签订三年期的聘任合同。聘期内实行聘约管理,其中首任聘期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相关学院进行考核,对不符合学校要求的引进人才,学校有权解除协议。首任聘期内,对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教学科研和管理等职责履行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如论文、基金项目和科研经费)等进行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由相关学院进行,中期考核和聘期考核由学术委员会组织实施,聘期考核合格,则续聘;聘期考核不合格,则按照引进协议酌情处理。各学院可在学校聘期考核目标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本学院聘期考核目标。
  
  3.教授、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博士后、博士研究生、大型企业或研究院成就突出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管理或工程技术人员,领取购房补贴时,需签署购房补贴协议,服务期为十年。三年首任聘期内,发放购房补贴总额的30%,购房补贴总额的70%以引进人才向学校借款的方式发放,引进人才在校服务满十年后方可完全享受购房补贴;安家费在首任聘期内发放50%,另外50%以引进人才向学校借款的方式发放,引进人才在校服务满十年后方可完全享受安家费。
  
  4.招聘对象中第3、4条引进人才,其配偶由学校照顾安排工作的(含编外聘用享受在编待遇),其购房补贴降低20%。凡引进人才其配偶属照顾性安排的,引进人才调离学校,其配偶应同时调离。对于学校政策性安置的高层次人才配偶,接收单位须妥善安排其工作。
  
  5.硕士研究生聘期三年,试用期十二个月(有工作经验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人事处和用人单位对其工作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则聘用;考核不合格,则不再聘用。
  
  6.非教学岗位上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四年内不得申请转岗和在职攻读博士。
  
  五、本办法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安徽工程大学2017年招聘专业及人数

  2.安徽工程大学2017年人才招聘联系方式
  
  3.安徽工程大学应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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