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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庆市桐城市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发布:2017-07-12    来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2017年安庆市桐城市拟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49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14日至7月18日,报名地点为桐城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桐城市南山路24号人力资源市场内)。笔试时间为2017年7月23日上午,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仪表仪态、逻辑思维、言语表达、综合素质、爱岗意识等。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桐城市2017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
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城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桐政办发〔2017〕50号)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2017年市直部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桐城市2017年计划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49名。招聘岗位等信息于7月6日起同时在桐城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tongcheng.gov.cn/)、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tongcheng.gov.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报考条件等详见附件1《桐城市2017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6年7月14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我市在编在岗人员或在聘的其他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4日至7月18日(周六、周日正常报名),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桐城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桐城市南山路24号人力资源市场内)。
  
  3、报名流程:
  
  (1)提交材料:报名人员须填写《桐城市2017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可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该表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提供本人二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和以下证明材料:
  
  ①属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②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负责资格审查人员按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3)缴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现场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报名截止后,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到原报名处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能改报的退还报名费。所报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规定比例核减的,报考者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4)笔试《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7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凭缴费收据或费用减免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7月23日上午。
  
  2、笔试地点及科目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及分值: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综合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常识,判断推理、计算机应用、材料作文等。分值100分(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时间120分钟。
  
  4、最低分数线: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最终成绩(百分制)必须达到55分,应聘人员方有资格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1、面试资格确定
  
  进入面试对象根据有效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及内容
  
  所有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仪表仪态、逻辑思维、言语表达、综合素质、爱岗意识等。
  
  4、进入面试的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
  
  5、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有效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四)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是将笔试成绩60%与面试成绩40%合成,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0.6+面试成绩×0.4,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考察与体检
  
  1、人选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有效招聘岗位计划数,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按以下原则依次确定(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参照此规定执行):
  
  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各项成绩都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如以上原则仍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3、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六)择优选岗
  
  2017007岗位选岗方法:按照统一考试,由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自主选择岗位。选岗前须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报考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集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其选择岗位(限选一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该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现场逐人审核确认,明确聘用人员具体单位。一次择岗到位,不得重新调整。不按时到指定地点择岗或不愿择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结合考察、体检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等手续。
  
  2、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实行劳务派遣制,承接主体为桐城市劳动就业管理局所属劳务派遣机构“桐城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经考试录用的人员由桐城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交由用人单位使用,人事档案由桐城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保管,人员管理与考核工作按照《桐城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桐城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城镇职工五项社会保险。合同期一年一定。拟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5天内到桐城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报到,逾期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
  
  2017年应届毕业生上岗前必须提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件,逾期仍不能提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报考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含自愿放弃选岗的);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的办法处理),每个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薪酬待遇
  
  市财政每年按4万元/人的标准安排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工资和所聘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单位需缴纳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包干使用,具体薪酬待遇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设计,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自筹补足。
  
  五、有关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公开招聘有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由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56-6136609(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0556-6134001(桐城市监察局)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桐城市2017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岗位表.xls
  
  2.桐城市2017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七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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