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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安徽蚌埠市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公告(全市统一组织面试的岗位)

发布:2017-09-04    来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安徽蚌埠市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公告(全市统一组织面试的岗位)已公布,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蚌埠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蚌人社秘〔2017〕149号)和《蚌埠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就蚌埠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 面试职位的安排
  1、全市统一组织面试的岗位代码为:005、009、010、011、012、013、015、016、018、019、020、021、022、023、024、025、026、027、028、029、030、031、032、033、034、035、036、037、038、039、040、041、042、043、044、045、046、047、048、049、050、051、052、053、054、056、057、058、059、060、061、062、064、065、066、067、068、069、070、071、072、073、074、076、078、084、085、089、090、091、092、093、094、095、096、097、098、099、100、101、102、103、104、112、113、114、115、116、117、118、119、120、121、122、123、124、125、126、127的职位。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测试或面试的岗位代码为:001、002、003、004、 075、077、079、080、081、083、086、087、088、105、106、107、108、109、110、111的职位。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测试、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事项以招聘单位发布的公告为准。
  二、面试人员的确定
  1、全市统一组织面试的岗位根据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各招聘岗位和报考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组织的专业测试和面试,只进行面试的,按全市统一组织面试岗位规定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既进行专业测试也进行面试的岗位,报考该职位的所有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均参加专业测试,按照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测试占20%的比例合成分数,按招聘岗位和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
  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65分,面试成绩低于65分的,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面试的方式和内容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招聘岗位代码由小到大和进入面试环节考生分数由高到低(分数相同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准考证号码由小到大)顺序抽签,按照抽签号由小到大依次面试。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管理能力以及潜能等。
  面试采取现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他几位评委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为考生面试最终得分,得分当场宣布。
  四、成绩合成
  按照《蚌埠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只进行公共基础笔试和面试的岗位按公共基础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比例确定。
  五、面试的时间、地点
  进入面试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7年9月底毕业的函授、自学考试等形式的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材料,现为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出具由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不能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请进入面试人员于2017年9月11日—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曹凌路789号,蚌埠市人民政府北门向东约50米)缴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没有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同职位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在规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收费标准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面试费用。
  七、面试工作的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面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纪检监察部门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面试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八、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2—3125632(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0552—2043071(市人社局监察室)。
  面试和招聘其他环节工作相关信息,请考生关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ahbbhrss.gov.cn)查询。
  中共蚌埠市委组织部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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