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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池州开发区管委会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方案

发布:2018-09-30 08:31:2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池州开发区管委会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方案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09:00至10月15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池州开发区管委会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量,优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开发区管委会决定公开招聘5名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协管员5名。
  本次招聘为城管一线岗位,工作艰苦,须体魄强健,能吃苦耐劳,且通常节假日和晚上值班加班,将严格执行考勤考核制度,优胜劣汰,报考者务必谨慎考虑。
  招聘信息于2018年9月28日起在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czkfq.com/)、池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池州电视台等媒体上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公民,池州市户口,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
  (三)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2001年10月9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四)同条等条件下,录取时退役军人优先考虑。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池州市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且享受一定经济补偿的;
  2、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成立招聘领导小组
  此次招聘成立以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赵革锋为组长的开发区城市管理协管员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人社局、执法分局、纪工委(监察局)联合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执法分局。
  五、招聘步骤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09:00至10月15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员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至10月16日16:00前可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10月17日16:00前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45元/人标准收取费用。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可用于网上支付费用的工商银行卡。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主要为政治、经济、人文、科技、时政、法律法规、市容管理、市情、公文写作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报考人员可于10月19日09:00至10月20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为2018年10月21日上08:30—10:3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10月26日通过池州人事考试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发布。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合成
  考生面试后,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合成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1:1.5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合成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退役军人,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户口本、退伍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上述人员中,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面试,面试不再收取费用。
  (六)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仍有同分的,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全面衡量择优聘用。体检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考察材料。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后聘用人员待遇月收入享受开发区执法分局同等人员的待遇。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陆续在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发布。
  (二)、本次招聘成立专门招聘领导小组,由相关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协管人员的招聘工作。
  (三)公告由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6-2126272
  考务咨询电话:0566-2126272
  监督电话: 0566-2126200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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