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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合肥肥西县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2021-11-26 14:42:4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合肥肥西县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执法辅助人员公告发布,统一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9:00至2021年12月5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笔试时间:2021年12月18日。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有需要的考生可结合2021年安徽事业单位课程备考。更多招考可关注安徽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ah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最新资讯。安徽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发布如下:

  肥西县2021年县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为适应发展需要,更广泛地选拔人才,经县政府同意,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执法辅助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社区矫正执法辅助人员共10名。详见附件2《肥西县2021年县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执法辅助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专科及以上,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和要求中“年龄”“30周岁及以下”为“1990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非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本县现有在编、在聘人员(不含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用人),包括参加政府统一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已经进入体检考察或公示录用环节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合成、体检考察、公示。

  (一)网上报名

  1.考生登录肥西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点击招聘公告下方蓝色方框“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即可报名(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9:00至2021年12月5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按要求逐项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2021年12月6日16:00前登录肥西县人民政府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12月7日12:00前登录肥西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本招聘公告下方“个人中心”,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笔试费45元/人(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3.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考试结束后退回所收笔试费用。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2021年12月16日8:00至12月18日9:00点击原“个人中心”入口,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工作由县人社部门统一组织,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法律知识、职业能力测试等,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2021年12月18日(周六)上午9:00—11:00 《综合知识》

  2.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应试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安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肥西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分程序后公布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根据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各岗位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

  县人社局会同相关单位组成资格复审小组,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的材料:

  1.网上打印的《肥西县2021年县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笔试准考证、与报名时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属2021年毕业但尚未拿到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

  2.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3.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管理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印章)。

  4.下载打印肥西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1)。

  5.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明(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员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一次。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招聘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在肥西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上公布,笔试、面试成绩按6:4合成,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若出现合成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考试合成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日内在肥西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考生须按要求到体检机构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除外),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若出现合成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肥西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及待遇

  1.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即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可以续聘。

  2.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聘用人员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3.本次招聘人员一律不入编制,薪酬待遇参照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肥西县财政局、肥西县公安局联合下发的《肥西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经费保障暂行规定》(肥人社秘[2019]131号)执行,办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一年期满后享受公积金待遇。

  4.凡违背诚信原则未经招考部门同意,擅自放弃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按本公告规定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与相关单位共享。

  六、其它

  招聘过程中各环节信息在肥西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发布。

  咨询电话:0551-68841710(县司法局)

  监督电话:0551-68859589(县纪委监委)

  考务电话:0551-68841917(县人社局)

  报名平台咨询电话:0551-68851060/68851040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肥西县县直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2:肥西县2021年县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执法辅助人员岗位表.doc

  肥西县司法局

  2021年11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www.ahfeixi.gov.cn/zwgk/ggtz/1200398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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