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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安徽公务员考试池州市资格复审等工作安排通知

发布:2024-04-21 10:44:40    来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 安徽公务员考试池州市资格复审等工作安排通知摘要

  2024年安徽公务员考试池州市资格复审等工作安排通知已发布,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报考者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递补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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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公务员考试池州市资格复审等工作安排通知正文

关于池州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等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省、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池州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等工作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分两阶段进行,采取现场审核方式。

  (一)时间

  1.第一阶段:4月13日、14日(8∶30—18∶00),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2.第二阶段:4月25日、26日(8∶30—18∶00),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逾期不办理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地点

  池州市就业大市场一楼大厅(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西路129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所有入围人员均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请自行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端口打印)。

  2024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者,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需盖章,证明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个人学业完成情况、是否按期毕业等事项)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4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需盖章,并经所在院校同意盖章)。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学位证书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2.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大学生村官,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提供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考核表)原件和复印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考核表)原件和复印件;

  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原件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需主管部门签章)、退役证件或县级以上民政、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须注明应征个人基本情况、入伍地、入伍时间等),及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2024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石台县事业编制人员报考石台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提供所在单位在职证明。

  退役士兵报考石台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原件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需主管部门签章)、退役证件或县级以上民政、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须注明应征个人基本情况、入伍地、入伍时间等)。

  如安徽籍报考者参加外省服务项目的,须提供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考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的证明材料。

  3.报考人武专干职位

  退役军人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原件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需主管部门签章)、退役证件或县级以上民政、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须注明应征个人基本情况、入伍地、入伍时间等)。

  4.报考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职位

  提供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预备党员或者正式党员。

  5.报考“本市(县)户籍人员”职位

  须提供高(中)考录取时为本市(县)户籍或《招考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本市(县)的户籍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等)。

  6.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

  (1)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2024年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2)属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提供档案存放(托管)单位出具的保管(托管)情况说明,并签订在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见附件3)等材料,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士兵相关证明材料。

  7.报考“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职位

  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已通过相关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需盖章)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4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证书,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8.报考“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

  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需盖章);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需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9.报考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

  (1)属退役士兵的,提供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的退伍证;

  (2)属现役或退役运动员的,提供地市以上体育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0.报考150008职位

  提供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六级或翻译资格水平考试(CATTI)口译二级及以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1.原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辞职或取消录用人员须提供同意辞职批复或取消录用决定等相关材料;被辞退人员须提供截至报名时被辞退满5年相关证明材料。

  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除规定材料外,还须提供报考者本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人、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参考样式见附件4)。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报考者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递补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

  (一)心理素质测评

  1.对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

  2.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评方式:采取上机答题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心理素质情况进行评估,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二)体能测评

  1.对象:人民警察(含司法警察,不含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职位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

  2.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缴费方式及费用标准: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当天(具体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现场缴纳体能测评费用55元/人。

  4.体能测评要求: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文件和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前,报考者要认真查阅《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见附件5)和《报考者体能测评须知》。其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以上三个项目均达到规定标准的,为体能测评合格。警务技术职位免予测查1000米(男)/800米(女)项目。

  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报考有专业要求职位且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围人选,免体能测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和本人免测申请。

  (三)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加试

  1.对象: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

  2.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方式:加试分基础体能和专业技能测试,相关项目和规则按照《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公告》和《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加试科目测试规则》执行。

  三、面试

  (一)缴费确认

  1.第一阶段面试职位确认复审合格的报考者,请于4月15日15: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缴纳面试费用。缴费成功的即视为确认成功,取得面试资格。未缴费的视为确认不成功,按程序进行递补。

  2.第二阶段面试职位确认复审合格的报考者,请于5月5日15: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缴纳面试费用。缴费成功的即视为确认成功,取得面试资格。未缴费的视为确认不成功,按程序进行递补。

  (二)面试时间

  第一阶段:4月20日—21日

  第二阶段:5月12日—13日

  具体报到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网上打印面试通知书

  第一阶段面试报考者在4月18日12:00至22日17:30、第二阶段面试报考者在5月10日12:00至14日17:30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面试通知书和《报考者面试须知》。

  (四)面试方法

  第一阶段所有职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

  第二阶段行政执法类部分职位采取结构化小组面试方法(具体职位另行通知),其他职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

  请报考者在考试录用期间保持通信畅通,遇特殊情况,本通知内容有关事项需要调整补充的,以最新通知为准,请密切关注池州先锋网、“池州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566—2088790

  特此通知。
  池州市公务员局

  2024年4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czxfw.chizhou.gov.cn/News/show/6951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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