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招聘驾驶员公告

2025年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招聘驾驶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5年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招聘驾驶员公告
为保障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正常开展,经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批准,现委托濉溪强村慧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男性、年龄为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且具有3年及以上驾龄;
5.熟悉濉溪县各镇、村道路路况,具备一定文字工作能力,有文职经验优先;
6.持有无人机操作相关合格证书优先考虑;
7.取得计算机二级及以上证书优先考虑;
8.身体健康,无妨碍驾驶车辆的疾病(如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中关于驾驶人员的身体条件要求。
9.能适应岗位工作需求:坚守岗位,服从工作安排,可根据工作需要加班,遇突发事件能随叫随到;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行车,近3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累计记满12分的交通违法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本次招聘:
1.因违法犯罪受到行政和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网络报名或邮寄材料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濉溪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导航:濉溪经济开发区白杨路濉溪县人力资源市场)。
4.报名注意事项:(1)应聘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证件彩照4张;(3)填写招聘驾驶员报名表;(4)优秀条件相关证书如有则提供(无人机操作证、计算机二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按时参加,并缴纳面试费80元/人,缺一不得进入考场。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岗位认知、交通法规掌握程度、应急处置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工作基础及职业素养等,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6分钟。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成绩当场告知报考人员并由本人签字确认。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4.成绩排名: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若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岗位认知能力、应急处置能力评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名单在“安徽公共招聘网”和“职引才”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体检
1.体检组织: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一组织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中关于驾驶人员身体条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3.体检要求: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后续资格,空缺名额从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徽公共招聘网”和“职引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向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三、聘用及待遇
1.聘用人员由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工资标准为每月2000元(包含社保),其他福利根据濉溪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具体标准根据岗位履职情况核定。
3.聘用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按国家规定个人承担部分,由聘用人员自付)。
四、其他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濉溪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解释。
2.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监督公开招聘的相关工作。
报名咨询电话:0561-6063032
监督举报电话:0561-6095318
濉溪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濉溪强村慧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