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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天长市招录110名教师

发布:2010-06-01    来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教师。经市教师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有关事项简章如下:

    一、招录岗位指标

    2010年共招录教师110人,具体招录教师的学校、学科、指标见附表。

    二、招录范围、对象及条件

    1、安徽省户籍或安徽省内院校生源,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持有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研究生学历考生,不限户籍和生源地。天长市在编在职教师不得报考。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学历、专业要求:

    (1)报考天长中学历史、生物学科教师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地理学科教师学历要求为师范类一本院校原始本科毕业生;报考炳辉中学教师学历要求为师范类原始本科毕业生;报考天长三中教师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报考天长市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和其它中学教师学历要求为本科。专业对口。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学历要求为专科及以上,专业不限。

    (3)、报考幼儿教师岗位学历要求为幼儿(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和在天长市公办学校代课满5年的报考者年龄放宽至33周岁。时间计算到2010年6月30日。

    6、招录考试违纪人员两年内不得报考。

    三、招录办法及程序

    此次招录教师采取笔试与加分和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折合分+加分+能力测试折合分)。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2010年6月6日—9日,登录天长教育网相关页面填写报名信息,完成预报名工作。

    2、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2010年6月11-15日,报名考生持身份证到教育局进行现场签名确认。提供符合规定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市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被招录后两年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辞退)、报到证(应届生提供学籍证明、推荐就业协议书,签订按时取得相关证书的协议,如在录用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书,则取消录用资格)、身份证、户口本、加分及年龄放宽的条件证明,提供复印件备案。同时交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缴纳考试费用。

    3、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层次的一个专业。选招岗位计划数在2个及以上的,报考人数与选招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小于2∶1,报考人数未达相应要求的,削减选招岗位计划至符合2∶1的规定。选招岗位计划数为1个时,报考人数不低于3人,未达3人的取消本岗位的招录计划,因取消指标受影响的报考者允许在报名截止后1天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报名人数满足本岗位开考条件下,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笔试成绩需达120分。

    4、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135元;需参加能力测试人员缴纳能力测试费80元;进入体检程序人员体检费另交。

    5、6月23日—25日报考者登录天长教育网自己打印准考证。

    (二)、加分

    硕士研究生加10分;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双优生)加5分;原天长市在编在职教师,后因脱产攻读硕士研究生离岗并去编,现学成取得硕士学历回来参加考试的加5分。以上可同时加分。

    往届硕士生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应届硕士生凭就业协议书、学校证明;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凭省教育厅文件和证书;原在编在职教师提供原离岗时教育局开具的行政和工资介绍信及研究生毕业证书方可加分。加分人员的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在天长教育网公示。

    (三)笔试

    考试科目为专业课和公共课,总分200分。其中专业课卷面分140分;公共课为教育学、心理学,卷面分各30分。心理学学科考生,只考专业课和教育学两门。中学教师考本科层次知识;小学、幼儿教师考专科层次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

    1、笔试时间:6月26日

    08:30-11:00  专业课

    14:00-16:00  教育学、心理学

    2、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3、公布

    考试成绩于2010年7月2日起可在“天长教育网”上查询。网上查询到的本人成绩供参考,最终成绩以原始登分册为准。

    4、查分

    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2010年7月6日到教育局人事科申请查分,申请查分时间1天(截止到2010年7月6日17点),逾期不再接受申请。成绩如有变动,将在天长教育网公示并电话通知到本人。

    5、参加能力测试人员的确定与公示

    (1)分层次分学科用本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加分排序,参加能力测试人员的数量与岗位计划数比例按2:1确定。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笔试成绩达120分方可参加能力测试。

    (2)确定进入能力测试程序人员的笔试成绩及加分情况,在天长教育网公示3天,无异议的参加能力测试。

    (四)能力测试

    能力测试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1、测试时间:请关注天长教育网通知。

    2、测试地点:其它市、县。

    3、测试方式:报考者备课、说课,由专家评委对其进行百分制评分(具体方案、步骤由受托单位安排)。

    4、能力测试成绩的计算与使用

    ①本层次学科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招录指标数比例大于1∶1的,能力测试与笔试成绩各占50%。

    ②本层次学科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招录指标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时,由能力测试评委组依据能力测试及答辩情况,投票确定是否拟聘意见,报教师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成绩合成与公布、公示

    1、成绩合成

    (1)报考者总成绩由能力测试、笔试成绩各占50%与加分相加组成,即,笔试成绩÷2×50%+加分+能力测试成绩×50%。

    (2)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公示

    累计每个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学科排名,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如遇总分相同,按说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加分等条件排序。在“天长教育网”、“天长人事人才网”(以下简称“两网”)上公示3天。

    (五)资格复查与政审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进行资格复查与政审,政审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政审标准》执行。上交由工作单位(应届生为毕业学校)及所属派出所出具的无违纪、违法证明等材料进行审查。因资格审查或政审被取消资格形成空额的,按同学科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通过审查的人员在“两网”上公示3天,无异议的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按《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人员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政审、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由同学科人员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在“两网”公示5天。

    四、聘用手续及管理

    1、拟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分层次学科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学校后,编制部门即予办理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手续。

    2、市教育局对拟聘人员进行三个月能力测试,能力测试方法按照《安徽省认定教师资格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标准进行。市教育局将能力测试情况报市教师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合格者与用人学校签定试用期聘用合同。签定试用期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高校毕业证书、高校毕业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及个人档案,否则不予聘用。

    3、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含三个月的能力测试),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人社部门予以转正定级;财政部门按定级标准发放工资。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4、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实行聘约管理,由市教育局、学校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人社部门鉴证。聘用人员的其它管理,按有关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学校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相关事项

    招录教师是一项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如发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的情况,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或取消招录录用资格。监督咨询电话:市纪委777000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45445、市教育局733120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教师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附件:《天长市2010年招录教师安排表

    天长市教育局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长市编办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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