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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滁州市定远县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2012-07-19    来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解决部分学校教师短缺和学科不配套等问题,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择优招聘教师150名,安徽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ahgkw.org/)现将具体公告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定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远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一《定远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
  2、身体健康,具有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岗位的身体条件。
  3、本科、专科应聘者年龄为1981年7月2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应聘者年龄为1976年7月27日以后出生。
  4、持有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不含硕士研究生、县职教中心职教专业理论课教师岗位,但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终止聘用合同)。
  5、学历、专业要求:
  (1)应聘定远中学、定远二中、定远三中研究生岗位,要求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下同)硕士研究生学历,专业对口。
  (2)应聘县职教中心3名职教专业理论课教师、1名高中数学教师以及农村初中教师岗位,要求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3)应聘农村小学(含特教)教师岗位,要求为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应聘幼儿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幼儿(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等信息于7月18日在定远县政府网、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定远教育网及县教育局公示栏上同时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定远中学、定远二中、定远三中研究生岗位、县职教中心3名职教专业理论课教师岗位的人员,报名办法如下: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31日网上复制《定远县三所高中招聘研究生报名表》《定远职教中心招聘专业教师报名表》进行报名,《报名表》填好后发至邮箱
dyjyrsg@126.com。7月31日(一天)到定远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确认(未现场确认者,视为放弃报名资格),现场确认报名须按下述报名办法和要求提供材料。
  应聘县职教中心1名高中数学教师、农村初中、小学(含特教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报名办法如下:
  报名时间:2012年7月27日—7月31日(双休日正常报名,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定远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0550-4288041(县人社局) 0550-4998896(县教育局)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证书。
  (2)就业报到证、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其应聘的证明材料。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含2012年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服务期满二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报名时须携带相关服务证书和材料在报名现场审核并填写相关表格,逾期不再补办。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服务期满未取得证书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市、县两级服务基层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有效身份证;
  以上证书、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提交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四张。
  (5)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报名考试笔试费每门45元。面试费用80元;进入体检程序人员体检费用由医院据实收取
  3、报名要求:
  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定远县2012年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定远县2012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应聘条件和所应聘的岗位要求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应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应聘人员按招聘学科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2:1(定远中学、定远二中、定远三中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和职教中心招聘的职教专业理论课教师不受此比例限制)。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核减或取消的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其他学科的报名情况调剂到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最高(比例相同时,以报名人数绝对数多的优先)的学科使用,并于考试前公布;报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报名截止后1天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者放弃报名。
  考生务必于2012年8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持缴费收据和本人身份证到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进入考场。
  (三)考试
  定远中学、定远二中、定远三中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和职教中心招聘的职教专业理论课教师免于笔试,只需面试。
  应聘县职教中心1名高中数学教师、农村初中、小学(含特教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须笔试。其中:幼儿园教师岗位还需面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分为专业课和教育学、心理学。
  (2)笔试内容
  农村初中和职教中心高中数学教师岗位,考所报学科师范类本科层次专业课和教育学、心理学。农村小学(含特教)教师岗位,考所报学科师范类专科层次专业课和教育学、心理学。幼儿教师岗位,考所报学科师范类专科层次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课和教育学、心理学。以上考试内容不指定参考书目。
  卷面总分为200分。其中:专业课卷面分为140分;教育学、心理学各为30分。笔试成绩低于100分的不得聘用。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2年8月8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8:00—10:00 《专业课》
  下午:3:00—5 :00 《教育学》《心理学》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8月11日在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县教育网公布各学科笔试成绩,8月12日考生可凭准考证申请查分,查分时间为一天,逾期不再查分。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8月1日— 月4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专业课、教育学和心理学各加2分。
  2、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远县教育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
  (2)面试人员的范围。
  定远中学、定远二中、定远三中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和职教中心招聘的职教专业理论课教师岗位,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聘用。
  招聘幼儿园教师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2: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总分200分,面试成绩低于120分的不得聘用。
  (3)面试的形式和程序。面试可根据招聘岗位分别采取试讲、说课等多种形式进行,具体办法在面试实施方案中公布。
  (4)面试时间及信息查询。面试实施方案及相关信息在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定远县教育网公布。
  各学科考试成绩将通过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定远教育网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人员确定:招聘的研究生岗位和职教中心的职教专业理论课教师岗位根据招聘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职教中心高中数学教师、农村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含特教),根据招聘岗位,分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幼儿教师岗位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60%和4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如遇分数相同时依次以笔试分数、笔试专业课分数高低排序,如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
  2、组织体检。体检按《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
  县招聘领导小组从考试、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定远县政府网、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定远教育网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审批程序,下达聘用文件。
  六、办理聘用手续
  1、聘用人员择校
  定远中学、定远二中、定远三中招聘的硕士研究生统一在8月 19日上午8:30集中到教育局六楼会议室择校,与用人学校签订就业协议,县教育局审核。逾期不择校和不签订协议者,视作自动放弃。未完成招聘研究生岗位指标的剩余岗位,从参加本次初中教师招聘考试中按相应学科笔试分数高低依次择校。职教中心职教专业理论课教师岗位招聘岗位剩余的依次用于农村初中的数学、物理、英语学科各1名。
  农村初中、小学(含特教)、幼教在招聘择校前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公布各校、各学科的招聘岗位情况,农村初中(含职教中心高中数学)、小学(含特教)、幼教招聘的教师于8月27日上午8:30集中到教育局六楼会议室择校,分学科由被聘用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择校(特教专业入围者在指标内优先选择特教学校)。
  逾期不择校(不签订协议)者,视作自动放弃,空缺名额分层次从同学科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聘用人员在8月27日—28日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等到县教育局人事股开具工作介绍信后到学校报到,8月29日前不到学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空缺名额从同学科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2、聘用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县编制部门予以办理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县人社部门予以转正定职、定级;县财政部门按标准全额发放试用期和转正定级后的工资。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试用期满按照《定远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实行聘约管理,由县教育局及学校与应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县人社部门鉴证)。聘用人员的其他管理,按目前有关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下载附件:定远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定远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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