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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阜阳市颍东区招聘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公告

发布:2017-06-16    来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2017年阜阳市颍东区拟公开招聘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10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24日——6月30日,报名地点为颍东区教育局人事科(阜阳市和谐路与东平路交口颍东区青少年活动中心11楼)。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本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颍东区2017年公开招聘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公告

  
  为做好颍东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聘程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颍东区2017年公开招聘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10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在颍东区政府网(www.yd.gov.cn)、颍东先锋网(yd.ahxf.gov.cn)、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yd.gov.cn)、颍东区教育局网(www.ydedu.com.cn)、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fyldbz.gov.cn)向社会公布。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相应专业国家承认的本科且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的应历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此类人员在报考时可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但聘用后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公告时间:2017年6月15日——23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4日——6月30日(双休日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颍东区教育局人事科(阜阳市和谐路与东平路交口颍东区青少年活动中心11楼)。市区乘7路公交车滨河路社区站即可到达。
  
  3、报名程序:
  
  (1)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正式有效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推荐表报名;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等材料报名。
  
  (2)填写《颍东区招聘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可下载,一式一份)。考生填报志愿时,需填写具体报考专业。报考人员须真实、准确的提供报考信息,并在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一栏进行考生诚信签名。
  
  (3)交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3张(背面署名)。
  
  (4)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5)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费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三)资格审查
  
  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逐人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件等材料,凡因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四)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1、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17年7月7日至7月8日,颍东区教育局人事科(原报名点)。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本专业基础知识。其中综合知识一张卷,满分100分,在合成笔试成绩中占30%;本专业基础知识一张卷,满分100分,在合成笔试成绩中占70%。综合知识的主要内容: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等内容。设定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5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体检和考察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者,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排序。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3、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要求的,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含60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依据考生笔试成绩占70%,专业测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然后按1:1的比例分岗位确定拟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再相同的,按笔试的专业基础知识成绩排序的办法来进一步确定拟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因故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应接受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和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未能在2017年12月31日前提供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有关事宜
  
  请考生及时登陆颍东区政府网、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颍东区教育局网查询、查阅资格复审、专业测试等相关考务信息。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8-2272007(区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58-2272093(区教育局监察室)
  
  附件1:颍东区2017年公开招聘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岗位表
  
  附件2:颍东区2017年公开招聘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颍东区公开选调引进和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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